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南航董事会于2009年8月26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同意聘任陈港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应参与审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2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公司副总经理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王知、隋广军、贡华章、林光宇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6日
附:陈港先生简历
陈港,男,43岁,中南财经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并取得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起任本公司河南分公司营运部经理,2003年6月起本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3月起任本公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本公司市场营销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9-03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本公司2009年度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担保。
● 本次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475万元。
●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750.37万元,均为本公司对以前年度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的担保。
●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南航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解决自费生飞行员学费贷款问题:
一、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开展飞行员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
二、同意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白云支行合作开展飞行员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
三、同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流花支行合作开展飞行员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
四、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合作开展飞行员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
五、同意公司为2009年度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18,475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应参与审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2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从2007年起开始招收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其中部分飞行学员为培训费申请个人贷款。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和2007年度股东大会分别授权董事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内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和人民币四亿元的对外担保。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8月分别审批通过,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85.8万元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60万元的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请见本公司于2007年12月6日和200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机队引进计划,本公司在2009年仍将招收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这些飞行学员将为其培训费向银行申请贷款。为确保本公司飞行员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本公司拟为以上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员的个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8月26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公司2009年招收的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18,47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随后将与飞行学员以及贷款银行签订相关的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2009年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学员。这些飞行学员均需满足本公司关于招收飞行学员的各项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与各方拟定了担保协议,并将在完成相应手续后陆续与各飞行学员签署,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如下:
担保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本公司2009年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员
担保金额:不超过18,475万元
担保期限:自银行向被担保人发放第一笔贷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类型:保证
贷款期限:15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招收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可以为本公司节约大量的培训费用,也有利于飞行学员的长期服务管理。本公司为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本公司飞行员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能够为本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本公司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学员在申请个人贷款时均已满足公司招收飞行学员的具体要求,顺利毕业后将为本公司服务,本公司向采用自费模式培养并申请个人贷款的飞行学员提供担保风险较低,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750.37万元,均为本公司对以前年度招收的采用自费模式培养的飞行学员的培训费及学杂费贷款提供的担保。上述贷款尚未发生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