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年权益分派方案于2009年8月24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9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654,021,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1.44 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9月3日
除息日为:2009年9月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9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9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阿阿胶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王鹏
咨询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 0635-3260786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09-38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