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机构变更的公告
2009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09028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机构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设立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65号),批准山西证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中德证券为山西证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9年7月6日正式取得证监会《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股票和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并于2009年8月21日正式领取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取得保荐机构资格。
根据经证监会批准的山西证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的约定,山西证券的保荐、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将全部转移至中德证券履行,中德证券将全部承接山西证券所有保荐业务、保荐代表人和投行人员,承继山西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所承担的保荐职责。
因此,公司已于2009年8月20日与中德证券签署了《投资银行业务转移协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将变更为中德证券;同时,中德证券指定史吉军先生和巴永军先生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