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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终止上市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8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09年8月3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新湖创业”(股票代码600840)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于2009年8月1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根据《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新湖中宝公司股票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新湖创业公司股票,新湖中宝作为存续公司,新湖创业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27 日起终止上市。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09年8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新湖创业股票,按照经换股吸收后的新湖中宝股票估值日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进行估值,不再采用原新湖创业股票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若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8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长期投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09年8月28日起在国信证券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国信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国信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

      2、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

      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

      4、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A级基金代码160606)

      5、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

      6、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160610)

      7、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

      8、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

      9、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10、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

      二、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相关公告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等应遵循国信证券的有关规定,并由投资者与国信证券协商确定。本公司上述基金在国信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起点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可能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本公司与国信证券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若本公司通过国信证券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以届时的相关公告为准。上述适用基金的相关日常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业务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不设截止日期,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和国信证券保留对该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咨询办法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 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