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升级时间
2009年8月28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
已经成功开立本公司基金直销账户并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电话交易服务。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赎回、转换、撤单、交易申请查询、修改基金分红方式、修改交易密码等业务以及通过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方式进行的基金认购、申购交易。
本公司直销客户在成功申请开通电话交易服务后,即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基金交易”进入电话交易系统,并提交交易申请。
五、开通方式
1、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基金直销账户,并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者直接拨打400-881-8088,根据语音提示进入“基金交易”功能选项,进行开通电话交易服务操作。
2、在本次业务升级之前,已与我司签订过电话交易服务协议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直接拨打400-881-8088进入电话交易系统(根据语音提示进入“基金交易”功能选项)或其他本公司认可的方式进行电话交易服务协议的升级。
3、电话交易的具体服务约定和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协议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业务规则》,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上述协议与规则。
六、认申购业务说明
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借记卡的投资者,成功开通电话交易并已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签订相关委托代扣协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交易系统提交基金认、申购业务申请,并以委托代扣的方式进行认、申购资金的划付。
七、适用基金费率
网上交易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电话交易系统进行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其交易的相关手续费执行本公司网上交易相同的费率标准。
具体以本公司网站公布的费率为准。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八、咨询方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8日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46号文批准,自2009年7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9年8月21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16,741,713,085.74元人民币,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539,280.61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8月25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71,44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0元人民币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16,746,252,366.3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84,181.52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11%。
本基金于2009年8月26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26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