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管理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独立董事 | 郑永和 | 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五届十次董事会,特委托独立董事李定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
董事 | 黄刚 | 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五届十次董事会,特委托董事郭文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1.5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1.6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金卓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 S*ST新太 | |
股票代码 | 60072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颖 | 王文捷 |
联系地址 | 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 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
电话 | 020-85550260 | 020-85550260 |
传真 | 020-85577907 | 020-85577907 |
电子信箱 | ly@suntektech.com | wwj@suntektech.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 | 247,627,022.59 | 249,535,651.39 | -0.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59,117,910.54 | -151,733,842.25 | -4.87 |
每股净资产(元) | -0.764 | -0.729 | -4.87 |
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利润 | -8,007,398.72 | -25,047,882.42 | 68.03 |
利润总额 | -7,485,650.52 | -25,700,900.57 | 70.87 |
净利润 | -7,384,068.29 | -25,455,691.24 | 7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909,094.63 | -24,056,255.15 | 67.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5 | -0.122 | 7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8 | -0.116 | 67.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5 | -0.122 | 70.99 |
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91,888.57 | 1,097,717.37 | -5,100.5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64 | 0.005 | -5,100.55 |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342.19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19,684.15 |
合计 | 525,026.34 |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523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1 | 56,648,594 | 56,648,594 | 无 | |||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65 | 30,488,584 | 30,488,584 | 无 | |||
广州市美好境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6 | 20,325,722 | 20,325,722 | 无 | |||
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3.84 | 8,000,000 | 8,000,000 | 无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9 | 5,597,280 | 5,597,280 | 质押5,597,280 | |||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3,000,000 | 3,000,000 | 无 | |||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 | 3,000,000 | 3,000,000 | 无 | |||
麦志勇 | 境内自然人 | 0.58 | 1,198,600 | 0 | 未知 | |||
黄纪棠 | 境内自然人 | 0.41 | 860,940 | 0 | 未知 | |||
吴岸娟 | 境内自然人 | 0.37 | 778,610 | 0 | 未知 | |||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麦志勇 | 1,19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纪棠 | 860,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岸娟 | 778,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毅 | 60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彦华 | 555,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童世英 | 555,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铭 | 53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顾勤炜 | 513,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章欣 | 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宁 | 42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毅是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董事长。 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情况。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597,280股法人股已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龙华支行。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5,597,280股股权,因该股东涉及多起借款纠纷诉讼被依法冻结、轮候冻结多次,具体情况如下:因向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借款纠纷案被冻结,冻结期限2007年9月20日至2008年3月19日;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借款纠纷案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借款纠纷3案被轮候冻结全部股权3次,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因向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借款纠纷案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7年11月19日至2008年11月18日;因向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借款纠纷案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7年10月11日至2008年10月10日;因(2005)穗中法执字第1955号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7年10月11日至2008年10月10日。
近日,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得知,本公司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已变更为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了解,是因为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被拍卖所致。
公司其他法人股股东没有股权质押、冻结或托管的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分行业 | ||||||
电信行业 | 39,175,373.01 | 16,488,131.97 | 57.91 | 22.99 | 25.39 | 减少0.81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8,969,457.43 | 7,007,238.44 | 21.88 | 35.04 | 116.73 | 减少29.45个百分点 |
分产品 | ||||||
综合增值类 | 31,628,151.33 | 15,000,200.58 | 52.57 | 56.63 | 62.49 | 减少1.71个百分点 |
呼叫中心类 | 7,404,462.52 | 3,409,441.67 | 53.95 | -27.20 | -23.61 | 减少2.16个百分点 |
测试类 | 764,600.00 | 287,971.59 | 62.34 | -63.77 | -73.27 | 增加13.38个百分点 |
服务类 | 3,594,318.30 | 390,652.99 | 89.13 | -33.82 | -64.68 | 增加9.49个百分点 |
其他类 | 4,753,298.29 | 4,407,103.58 | 7.28 | 704.53 | 772.56 | 减少7.23个百分点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69.49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北方 | 24,021,299.73 | 43.92 |
南方 | 24,123,530.71 | 10.63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 | 一般担保 | 2004年5月10日~2005年5月9日 | 否 | 是 | |
广州市海天长信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4年5月20日~2005年5月20日 | 否 | 是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4年3月19日~2005年3月16日 | 否 | 是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55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4年6月9日~2005年6月8日 | 否 | 是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1,000 | 一般担保 | 2004年8月12日~2004年9月10日 | 否 | 是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566.67 | 一般担保 | 2004年8月12日~2004年12月16日 | 否 | 是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475 | 一般担保 | 2004年8月12日~2004年12月6日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 7,591.6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333.85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925.5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7,591.6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7,591.67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7,591.67 |
1)、2004年5月10日,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议,私自使用本公司名义为股东的子公司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经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承担借款人无法偿还部分1/2的担保责任(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尚未执行。该事项已于2005年1月29日、2007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2004年5月20日,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议,私自使用本公司名义为其关联人广州市海天长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即本金为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尚未执行。该事项已于2005年3月29日、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2004年3月19日,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议,私自使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房产为参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向工行合计25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已经提出房产确权诉讼,案件在审理中。该事项已于2005年2月17日、2006年3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2004年8月12日,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议,私自使用本公司名义为参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向金悦塑业公司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借款人不能偿还部分的1/3担保责任,即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尚未执行。该事项已于2005年2月17日、2005年3月22日、2005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5)、2004年8月12日,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议,私自使用本公司名义为参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向金鹏集团17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的担保责任,即566.67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尚未执行。该事项已于2005年2月23日、2006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2004年8月12日,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议,私自使用本公司名义为参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向工行95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经法院判决,公司对借款人无法偿还部分的1/2承担担保责任,即475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尚未执行。该事项已于2005年1月29日、2005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发生额 | 余额 | 发生额 | 余额 | |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 37,639.07 | |||
合计 | 37,639.07 |
以上资金占用是原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5,597,28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9%)及其附属企业于2004、2005年占用,系由原董事长邓龙龙私自挪用资金及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损失造成的。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
1、涉及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涉诉情况
1)、金中华200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
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与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签订2000万元借款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原董事长越权以本公司名义担保,兴业银行起诉要求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2071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5年10月27日开庭,2006年8月一审判决,法院判定我公司担保无效,对被担保人无法清偿部分的1/2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出上诉,2007年1月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9月14日、2006年8月10日、2007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海天长信200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
广州市海天长信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的关联公司)与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签订2000万元借款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原董事长越权以本公司名义担保,兴业银行起诉要求广州市海天长信科技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2020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5年6月27日开庭,本公司依法应诉,2005年12月一审判决,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2006年8月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公司担保无效,但因银行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因此判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12月14日、2006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新太新公司950万元贷款担保纠纷案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向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950万元,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原董事长越权以本公司名义担保,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起诉要求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950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年11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涉及本公司名义的担保合同无效,本公司对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无法偿还部分的1/2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生效,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新太新公司30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
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与广州金悦塑业有限公司签订3000万元借款协议,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原董事长越权以本公司名义担保,广州金悦塑业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2700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5年6月21日终审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涉及本公司名义的担保合同无效,对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承担赔偿责任,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3月22日、2005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5)、新太新公司1700万元借款担保纠纷案
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订购手机合同未能履行,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诉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偿还预付款1700万,未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原董事长越权以本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本案于2005年4月28日开庭,2006年3月一审判决,判定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对此提起上诉。2006年7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手机订购合同无效,我公司担保合同无效,因公司负有过错责任,公司对被担保人不能归还款项的1/3承担赔偿责任,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3月17日、2006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建中路51-53号房产确权案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建中路51-53号新太大厦,因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未将产权过户给本公司的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该房产被新技术公司作为其名下的资产抵押给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2550万元。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房产确权诉讼,要求确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建中路51-53号的房产产权为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法院认为该房产因涉及房产登记人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诉讼已被查封,可以对查封提出异议,由法院按照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因此裁定驳回确权诉讼。公司对此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4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确权案进行审理,目前尚无审理结果。法院曾对该房产提起过拍卖,公司对拍卖执行已提出异议,法院尚未裁决,目前该房产尚未拍卖,暂不影响使用。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3月17、2008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公司大额存单被划扣诉讼情况
1)、中行1亿元存单划扣纠纷案
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7日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市珠江支行(原沿江支行)签订的一亿元短期贷款合同无效、上述贷款涉及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的一亿元存单质押担保合同无效,同时请求判定中国银行广州市珠江支行返还一亿元存款及占有期间利息、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短期借款合同》及《权利质押合同》合同有效,但中行珠江支行在两次续贷时没有尽到充分的审核义务,对造成本案纠纷有一定的责任,判定将已扣划的质押存单下的利息2170155.74元返还我公司。案件已结束。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9月29日、2008年1月17日、2009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中信银行6000万存单划扣纠纷案
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与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原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公司签订的6000万元贷款合同无效,上述贷款涉及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的600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合同无效,并归还划扣的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6000万元定期存单及相关利息,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因法院要求公司先进行贷款合同无效的确认之诉,此案已重新对案件进行确认之诉的起诉,2007年12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对此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9年4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已结束。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月20日、2007年12月7日、2009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工行1800万存单划扣纠纷案
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涉及公司名义为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公司原大股东全资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借款权利质押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令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返还其扣划的人民币1809.78万元存单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7年10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对此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4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已结束。以上事项已于2006年12月15日、2007年10月23日、2009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4)、工行5400万存单划扣纠纷案
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2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涉及公司名义为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原大股东)提供的《人民币借款权利质押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令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返还其扣划的人民币5425.68万元存单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7年10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对此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4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已结束。以上事项已于2006年12月15日、2007年10月23日、2009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3、逾期银行借款涉诉情况
1)、本公司子公司中行5998万元贷款逾期案
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签订7000万元贷款协议,涉及本公司名义提供担保,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起诉要求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5998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5年6月16日开庭,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曾提起上诉,并于2006年4月24日撤回上诉。判决已生效,2006年9月法院从本公司冻结帐户中划扣20.1万元,剩余部分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5月10日、2006年6月3日、2006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本公司子公司工行1800万元贷款逾期案
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1800万元贷款协议,涉及本公司名义担保,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起诉要求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1804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5年8月15日开庭,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本公司对承担无法偿还借款部分1/2的赔偿责任,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7月8日、2006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本公司子公司交行2500万元贷款逾期案
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黄埔支行签订合计2500万元贷款协议,涉及本公司名义担保,交通银行广州黄埔支行起诉要求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2500万元,同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5年9月8日开庭,一审判决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公司提起上诉,2006年6月二审维持原判。2006年9月法院从本公司冻结帐户中划扣1269.95万元,剩余部分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7月29日、2006年6月3日、2006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本公司交行3500万元贷款逾期案
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黄埔支行签订合计3500万元贷款协议,交通银行广州黄埔支行起诉要求本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3500万元。本案于2006年5月15日开庭,一审判决公司立即偿还相应贷款及利息,相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之一广东国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2008年7月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3月23日、2006年12月9日、2008年7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5)、本公司招行397万元贷款逾期案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园支行(以下简称深招行东园支行)签订397万元贷款协议,深招行东园支行起诉要求本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397万元。2006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立即归还397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一审判决已生效,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9月30日、2006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本公司招行3001万元贷款逾期案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园支行(以下简称深招行东园支行)签订3001万元贷款协议,贷款已逾期,深招行东园支行于2008年8月起诉要求本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3001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2009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立即归还3001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一审判决已生效,暂未执行。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8年8月26日、2009年2月2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7)、原董事长私自假冒我公司名义贷款1600万元案
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以私刻的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在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以本公司名义私开银行帐户,贷款1600万元,该项贷款并未划入本公司的公示帐户,其中15,995,000元于次日转入了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所属的广东讯特通信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认为,公司并未与兴业银行发生1,600万元借款法律关系,该案涉嫌贷款诈骗,2005年3月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同时公司对以上贷款涉及的借款合同、董事会决议等公证文件进行了撤销公证的起诉,并且已经获得相关公证书撤销的行政判决,故公司对此项贷款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2005年底兴业银行环市东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公司归还1600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2006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要求我公司归还1600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的一审判决,鉴于上面阐述的理由,公司对此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07年8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暂未划扣。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年1月20日、2006年11月25、2007年8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8)、本公司招行广州分行贷款逾期案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广州分行)签订款协议,因逾期未归还170.69万元贷款,招行广州分行起诉要求本公司归还逾期未还的170.69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2009年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立即归还170.69万元贷款及相应利息,一审判决已生效,暂未执行。
4、应收帐款涉诉情况
1)、北京国创科技应收货款案
北京国创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货款9,912,000.00元,为此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1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北京国创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公司合同款9,912,000.00元及违约金1,998,000.00元;北京国创科技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07年7月二审判定国创科技公司给付我公司初验款668.4万元;我公司给付国创科技公司违约金199.8万元,目前案件在执行中。以上事项已于2006年11月25日、2007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1)、因以上逾期银行借款涉诉第1项诉讼,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新太通讯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投资金额255万元为限;广州捷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投资金额270万元为限;广州新太数据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投资金额255万元为限。
2)、因以上涉及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涉诉第1、2项诉讼,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95.112%的股权。
3)、因以上逾期银行借款涉诉第3项诉讼,交通银行黄埔支行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95.112%的股权,按帐面注册资本计算,价值9511.2万元;查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新太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61%的股权,按帐面注册资本计算,价值183万元;轮候查封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捷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的股权,按帐面注册资本计算,价值270万元;轮候查封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新太数据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权,按帐面注册资本计算,价值255万元;查封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新时讯宽带技术有限公司70%的股权,按帐面注册资本计算,价值700万元;查封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新太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按帐面注册资本计算,价值350万元。
4)、因以上逾期银行借款涉诉第7项诉讼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申请财产诉前保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广州新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轮候查封本公司持有的广州新太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61%的股权,轮候查封本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捷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的股权,查封期限2006年1月12日至2007年1月11日。
5)、经在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查阅,公司建工路4号大楼因以上逾期银行借款涉诉第1、3项诉讼被查封,查封期限分别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9年10月21日、2007年6月26日至2008年6月25日。
6)、以上房产、股权查封,暂不影响相关公司的日常运营。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3月11日,因公司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园支行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司破产还债,广州中院已指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受理。随后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番禺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书》,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17日作出同意公司重整的裁定。2009年4月24日番禺区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纳入本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一并清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下午2:30时召开,会议审核确认的债权总额为314,082,751.91元。2009年7月番禺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18家债权人申报的总计金额为人民币321,859,529.68元的普通债权,临时确认2家债权人申报的总计金额为人民币5,005,874.90元的普通债权。目前,管理人正在论证重整计划草案,但尚未就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其他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15,397,749.39 | 71,276,858.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 | 49,579,905.64 | 21,325,755.94 |
预付款项 | 4 | 4,903,387.89 | 1,863,476.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 | 6,108,155.71 | 4,503,703.3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 | 46,153,258.07 | 23,670,510.2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142,456.70 | 122,640,304.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 | 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 | 124,670,823.54 | 126,841,227.77 |
在建工程 | 8 | 268,900.69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9 | 44,841.66 | 54,119.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484,565.89 | 126,895,346.99 | |
资产总计 | 247,627,022.59 | 249,535,651.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 | 187,112,118.21 | 187,115,633.3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 | 15,520,076.51 | 13,588,248.24 |
预收款项 | 13 | 5,860,378.94 | 273,645.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 | 487,386.00 | 4,561,777.79 |
应交税费 | 15 | 1,446,436.14 | 883,029.27 |
应付利息 | 56,078,833.16 | 53,450,410.5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 | 12,203,066.98 | 12,738,019.6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8,708,295.94 | 272,610,764.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17 | 127,214,392.15 | 127,734,076.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00,000.00 | 4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614,392.15 | 128,134,076.30 | |
负债合计 | 406,322,688.09 | 400,744,841.18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8 | 208,180,180.00 | 208,180,180.00 |
资本公积 | 19 | 483,196,107.34 | 483,196,107.34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20 | 64,118,657.13 | 64,118,657.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 | -914,612,855.01 | -907,228,786.72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9,117,910.54 | -151,733,842.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422,245.04 | 524,652.46 | |
股东权益合计 | -158,695,665.50 | -151,209,189.79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247,627,022.59 | 249,535,651.39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864,945.24 | 5,061,458.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 | 49,579,905.64 | 21,325,755.94 |
预付款项 | 4,903,387.89 | 1,863,476.02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 | 16,452,646.06 | 58,445,081.88 |
存货 | 46,033,258.07 | 23,550,510.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834,142.90 | 110,246,282.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9,475,000.00 | 9,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4,596,330.36 | 126,749,133.68 | |
在建工程 | 268,900.69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4,841.66 | 54,119.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4,385,072.71 | 135,803,252.90 | |
资产总计 | 264,219,215.61 | 246,049,535.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7,112,118.21 | 187,115,633.3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870,288.08 | 6,938,459.81 | |
预收款项 | 5,860,378.94 | 273,645.94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936.11 | 4,155,292.77 | |
应交税费 | 1,476,215.98 | 796,049.20 | |
应付利息 | 56,078,833.16 | 53,450,410.5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0,559,793.61 | 11,356,893.2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0,046,564.09 | 264,086,384.9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127,214,392.15 | 127,734,076.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00,000.00 | 4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614,392.15 | 128,134,076.30 | |
负债合计 | 417,660,956.24 | 392,220,461.23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208,180,180.00 | 208,180,180.00 | |
资本公积 | 483,196,107.34 | 483,196,107.34 |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64,118,657.13 | 64,118,657.13 | |
未分配利润 | -908,936,685.10 | -901,665,869.8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 -153,441,740.63 | -146,170,925.34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264,219,215.61 | 246,049,535.89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合并利润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2 | 50,616,535.34 | 41,363,913.26 |
其中:营业收入 | 22 | 50,616,535.34 | 41,363,913.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8,623,934.06 | 65,957,275.03 | |
其中:营业成本 | 22 | 23,495,370.41 | 16,383,208.1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 | 950,359.72 | 1,082,807.19 |
销售费用 | 21,430,266.36 | 24,635,718.25 | |
管理费用 | 10,129,947.73 | 11,216,182.12 | |
财务费用 | 24 | 2,568,865.66 | 11,703,948.82 |
资产减值损失 | 27 | 49,124.18 | 935,410.52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 | -1,572,990.1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 | 1,118,469.5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07,398.72 | -25,047,882.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 | 1,108,394.86 | 2,019,650.77 |
减:营业外支出 | 29 | 586,646.66 | 2,672,668.9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5,342.19 | 22,391.2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85,650.52 | -25,700,900.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 | 825.19 | -231,676.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86,475.71 | -25,469,223.6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84,068.29 | -25,455,691.24 | |
少数股东损益 | -102,407.42 | -13,532.43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31 | -0.035 | -0.1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31 | -0.035 | -0.12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母公司利润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4 | 50,616,535.34 | 39,797,234.68 |
减:营业成本 | 4 | 23,495,370.41 | 15,314,816.67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50,359.72 | 1,081,303.22 | |
销售费用 | 21,339,489.08 | 24,088,107.12 | |
管理费用 | 9,991,920.60 | 10,693,104.43 | |
财务费用 | 2,638,180.81 | 12,144,299.95 | |
资产减值损失 | -6,640.12 | 1,559,454.7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72,990.1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18,469.5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92,145.16 | -25,538,372.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07,651.63 | 2,019,650.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586,321.76 | 2,655,986.56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5,017.29 | 5,788.8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70,815.29 | -26,174,707.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35,948.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70,815.29 | -25,938,759.40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296,896.71 | 52,051,636.6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6,362.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 | 1,270,436.26 | 9,416,474.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67,332.97 | 62,214,473.5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758,655.96 | 19,736,158.3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498,630.44 | 13,507,087.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77,302.63 | 5,855,616.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 | 20,524,632.51 | 22,017,894.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459,221.54 | 61,116,756.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891,888.57 | 1,097,717.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6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67.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0,172.72 | 26,639.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0,172.72 | 26,639.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705.72 | -26,639.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15.18 | 699,767.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7,571.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5.18 | 1,357,338.7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5.18 | -1,357,338.7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879,109.47 | -286,260.9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1,276,858.86 | 129,788,807.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97,749.39 | 129,502,546.8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340,590.32 | 50,059,677.6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46,362.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970,091.59 | 48,499,966.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310,681.91 | 99,306,006.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802,349.57 | 18,516,246.7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377,854.53 | 13,180,094.1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38,586.10 | 5,504,172.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23,384.48 | 62,207,458.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542,174.68 | 99,407,971.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68,507.23 | -101,965.6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6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67.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0,172.72 | 26,639.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5,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5,172.72 | 26,639.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505.72 | -26,639.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15.18 | 699,767.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7,571.7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5.18 | 1,357,338.7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5.18 | -1,357,338.7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03,486.33 | -1,485,943.9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1,458.91 | 6,250,139.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64,945.24 | 4,764,195.20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下转C1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