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9-0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8月28日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秦晓董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8名,实际现场到会董事15名,傅育宁董事、武捷思独立董事通过电话接入参加会议,魏家福董事委托孙月英董事行使表决权,本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总有效表决票为1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修正)的议案》
鉴于最新的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经慎重考虑,本公司董事会对于2009年8月13日通过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进行了调整,将配股总融资额由“不少于15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不少于18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将配股比例由“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修改为“每10股配售不超过2.5股”。方案其他内容均无变化。
赞成:1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上述方案尚须经本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2009年8月13日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其他议案保持不变,并且分别提请本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定于2009年10月9日召开的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取消原定于2009年10月9日召开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赞成:1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09年10月19日依次召开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赞成:1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关于召开本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具体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和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8日
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转债简称:招行转债 公告编号:2009-029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3968 转债代码: 110036 公告编号:2009-0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27日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际到会监事6名, 史纪良监事委托邵瑞庆监事、朱根林监事委托李江宁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表决票为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4、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修正)的议案》
鉴于最新的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经慎重考虑,本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于2009年8月13日通过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将配股总融资额由“不少于15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不少于18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将配股比例由“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修改为“每10股配售不超过2.5股”。方案其他内容均无变化。
赞成: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上述方案尚须经本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九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九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