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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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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5版:信息披露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正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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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09年08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09—004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1:00

    ●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3.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

    5. 股权登记日: 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以下议案: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改聘二○○九年度本公司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2《关于刘先福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提名胡煜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4《关于罗翼女士辞任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5《关于提名董志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人选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8月1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发布之《四川成渝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成渝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该日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回执(股东回执式样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回执、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股东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传真、邮递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公司办公楼三层305室

    (三)登记时间

    2009年9月23日(星期三)9:00-11:00,14:30-16:30

    如以传真或邮递方式登记,请于9月23日或该日前送达。

    注:拟参加本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经提前登记的股东,其将仅有权列席本次大会,而无权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填写的表决票(如有)将视为无效。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28—85527510

    传真:    028—85530753

    五、其他事项

    1、由于本公司H股股东出席会议及办理登记需遵照香港联交所要求,针对H股股东的股东大会通知在香港另行公告,详见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

    2、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回执式样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1:00 时召开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改聘二○○九年度本公司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刘先福先生辞任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关于提名胡煜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关于罗翼女士辞任本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关于提名董志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请在上述选项中打“√”,多选无效;具体投票方法以会议现场发放的表决票说明为准。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委托方联系地址:                 委托方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注: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回执

    截止2009 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股东回执以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09-005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中期A股分红派息

    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7元

    ●股权登记日:             2009年9月3日

    ●除息日:                 2009年9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年9月9日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已授权董事会可分配中期利润,因此,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上。现将此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9年中期

    2.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9年9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A股发行后总股本3,058,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3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17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17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397,547,800元(含税)。

    4、对于持有公司内资股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派发现金红利的税率为每股派现金额的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17元。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1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持有公司内资股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QFII除外)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3元。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9年9月3日

    2.除息日:               2009年9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9年9月9日

    三、分配对象

    截止2009年9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华建经济开发中心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除上述3家股东以外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H股股东的现金股息派发不适用本公告。有关H股股息发放的安排,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ygs.com 发布的日期为2009年8月28日的公告。

    五、咨询办法

    1.咨询电话:028-85527510

    咨询传真:028-85530753

    2.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六、备查文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