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就《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答记者问时,披露了振兴规划中涉及广电影视产业发展的主要内容。
朱虹指出,要降低准入门槛,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影视制作等领域。此外,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方面,要培育一批广播影视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
对于规划中涉及广播影视产业的具体内容,朱虹表示,在发展重点文化产业方面,要大力发展影视制作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他指出,内容生产是广播影视的核心优势,要采取有力扶持措施,降低准入门槛,提升影片、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影视数字内容的需求。
据业内人士透露,有关部门正在规划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产业资金政策,或将直接拨款支持内容创新及制作,具体数额仍在研讨中。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谢锐也表示,文化部将大力扶持内容生产制作,而不再鼓励硬件建设方面的投资。在内容制作方面,文化部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值得注意的是,朱虹特别提出要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影视制作等领域。这也将伴随着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而进行。据悉,广电总局将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步伐,抓好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推动广播影视管理机构和播出机构管办分开,推进市县广播电视资源整合,创新广播影视运行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广播影视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广播影视生产力。
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方面,朱虹强调,要培育一批广播影视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这方面,已有中影、上影等实力集团提出了上市目标,改制的工作也在进行中。
朱虹还强调,在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方面,要继续推进国产动漫振兴工程、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等《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并选择一些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此外,下一步广电总局还将加快广播影视新媒体的发展。这方面,中央三台将发挥示范作用,其他有条件的电台电视台也要依托传统的广电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此外,还要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依托现有无线传输资源加快网络建设,抓紧建立全系统广泛合作、统一运营的体制,使新媒体成为广电系统继广告、收视费、票房之后的第四大创收来源。
有消息透露,《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相关细则已经修改完毕,即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