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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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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09年09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东明以及股东蒋学元、赵福明和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章文华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此后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数的10%;若股份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本公司其他股东上海福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阙雪敏等十四名自然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禾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680万股,发行价格为27.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8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禾盛新材”,股票代码“00229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680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9月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年9月3日

    3、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4、股票代码:00229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3,6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1,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股份性质

    及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
    持股数量

    (万股)

    股权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

    股权比例(%)
    赵东明3,311.4052.903,311.4039.61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章文华900.0014.37900.0010.76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蒋学元600.009.58600.007.18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上海福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0.004.15260.003.11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240.003.83240.002.87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3.19200.002.39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阙雪敏98.601.5898.601.18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沈晓民90.001.4490.001.08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001.4490.001.08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诸雪忠60.000.9660.000.72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黄晓蔚52.000.8352.000.62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张亦斌50.000.8050.000.60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张亚军50.000.8050.000.60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赵福明45.000.7245.000.54自2009年9月3日起36个月
    李伟民35.000.5635.000.42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张富军30.500.4930.500.36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袁文雄30.000.4830.000.36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支恒健30.000.4830.000.36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蒋成安30.000.4830.000.36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徐芳22.500.3622.500.27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丁鹰20.000.3220.000.24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李彬15.000.2415.000.18自2009年9月3日起12个月
    合计6,260.00100.006,260.0075.00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东明以及股东蒋学元、赵福明和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章文华承诺: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此后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数的10%;若股份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本公司其他股东上海福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阙雪敏等十四名自然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数量(万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工作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3,311.4039.61%2012年9月3日
    其他已发行的股份2,063.6024.68%2010年9月3日
    885.0010.59%2012年9月3日
    小 计6,260.0074.88%-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420.005.02%2009年12月3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1,680.0020.10%2009年9月3日
    小 计2,100.0025.12%-
    合    计8,360.00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Hesheng Special Material CO.,LTD

    2、法定代表人:赵东明

    3、注册资本:6,260万元(发行前);8,360万元(发行后)

    4、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5日(股份公司于2007年6月11日设立)

    5、住所及邮政编码: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108号 215121

    6、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专用材料开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自动覆塑及彩涂;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所属行业:C99 其他制造业

    8、电    话:0512-65072588     传    真:0512-65073818

    9、互联网址:http://www.szhssm.com.cn

    10、电子信箱:hesheng@szhssm.com

    11、董事会秘书:袁文雄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 名职 务任期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赵东明董事长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3,311.40万股,且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5.07%股份。
    章文华董事、总经理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900.00
    蒋学元董 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600.00
    钱业银董 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
    孙水土独立董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
    乔如林独立董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
    周 懿监 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
    阙雪敏监 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98.60
    朱国英监 事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
    黄晓蔚副总经理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52.00
    张富军副总经理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30.50
    袁文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30.00
    周万民财务负责人2007年5月28日至2010年5月27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东明先生,其直接和间接(通过和昌电器)合计持有公司55.07%股份(发行前),实际控制公司56.73%的股份(发行前)。其简历如下:

    赵东明,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44岁,大专。1987年起历任苏州吴县塑料制品七厂技术员,苏州吴县华昌工程塑料厂经理,和昌电器董事长,2002年11月起担任苏州禾盛董事长。现担任公司董事长。

    赵东明先生投资控股的其他公司情况概述如下:

    1、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1998年6月6日成立,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2,500万元。和昌电器股东为赵东明、朱盛林和蒋学元,分别持有其55%、25%和20%的股权。公司主要从事阻燃树脂、增强增韧树脂、塑料合金和功能母粒等系列改性塑料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2、苏州工业园区和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999年6月9日成立,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和昌新材股东为赵东明、蒋学元和袁凤英,分别持有其90.14%、8.40%和1.46%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改性塑料、色母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除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和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外,赵东明先生未直接投资其他任何公司。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3315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
    1赵东明33,114,00039.61
    2章文华9,000,00010.76
    3蒋学元6,000,0007.18
    4上海福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00,0003.11
    5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2,400,0002.87
    6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2.39
    7阙雪敏986,0001.18
    8沈晓民900,0001.08
    9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0,0001.08
    10诸雪忠600,0000.72
    合计58,500,00069.9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100万股

    2、发行价格:27.8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20万股,有效申购为55,4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75730256%,认购倍数为132.0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680万股,中签率为0.3919216549%,超额认购倍数为255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95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583,800,000元。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8月31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天会验〔2009〕146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33,683,100.00元,明细如下:

    项 目金额(元)
    承销及保荐费26,000,000.00
    审计验资费1,540,000.00
    律师费815,000.00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5,213,000.00
    股份登记托管费85,100.00
    上市初费30,000.00
    合 计33,683,100.00

    每股发行费用:1.6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550,116,900.00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55元(按照2009年6月30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76元/股(以公司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

    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348,310,084.58313,920,643.4110.95
    流动负债(元)188,789,911.47176,994,720.106.66
    总资产(元)437,062,231.00385,163,960.8813.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248,272,319.53208,169,240.7819.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元/股)3.973.3319.22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99,530,340.99389,650,966.79-23.13
    利润总额(元)46,445,856.6250,030,415.72-7.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40,103,078.7537,780,201.676.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7,937,903.1136,822,315.193.03
    基本每股收益(按发行前股本计算)(元/股)0.640.606.67
    基本每股收益(按发行后股本计算)0.480.456.67
    净资产收益率16.15%21.06%-23.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15.28%20.53%-25.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9,312,949.9112,349,399.83542.2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70.20535.00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53.03万元,比去年同期38,965.10万元,减少23.13%。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占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成本70%左右的原材料——钢铁薄板价格从2008年三季度开始出现大幅下降,2009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材料供应商宝钢、鞍钢的报价比2008年同期均价下降约25%,使得报告期公司产品价格同比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而公司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量变化不大,因此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是由产品售价下调所导致。

    报告期营业毛利率为18.28%,比去年同期17.89%略有上升。毛利率保持稳定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的定价采用基本固定毛利额的方法,销售价格的确定依据为“原辅材料价格+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加工利润+配送服务费”。在产能利用率饱和的情况下,单位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相对表现为固定成本;及时的配送服务为公司核心经营模式的重要环节,从单一客户角度而言在订单量均衡的情况下,其配送服务费相对保持固定,单位产品的加工利润也基本保持稳定,因此在原材料价格下跌时,单位产品所贡献的毛利额不变,而毛利率则上升。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389.86万元,比去年同期4,875.32万元减少485.46万元,减少9.96%,下降幅度小于营业收入的降幅,这主要得益于毛利率的上升和对销售、管理等期间费用的较好控制。

    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644.59万元,比去年同期5,003.04万元减少358.45万元,减少7.17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苏州工业园区自主创新引导资金等政府补助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53.50万元。

    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4,010.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78.02万元增加232.29万元,增长6.15%。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缴纳,而去年同期则是按25%进行预缴。

    报告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93.79万元,比去年同期3,682.23万元增加111.56万元,增长3.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利润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获得的非税政府补贴而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长120.73万元所致。

    (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公司的流动资产、总资产、流动负债和股东权益未发生重大变化。

    1、 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7,038.40万元,比期初增加1,532.68万元,增长27.84%,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增加了因国内外原材料采购而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结算,使得期末开票(证)的保证金余额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8,222.62万元,比期初增加939.18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更好的扩大市场份额,给予了像LG、三星、夏普、美菱等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需求持续性高的客户相对较长的信用期。公司已对截至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按现行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并提取足额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314.85万元,比期初减少782.21万元,减少37.30%,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09年1季度主要原材料钢铁薄板价格处于低位时进行了充足的储备,相应2季度减少了原材料订购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净额为17,877.02万元,比期初增加2,719.64万元,增长17.94%,其中主要是库存商品增加2,287.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二期生产线投产后,生产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公司对产品需求稳定的大客户三星、LG等按照客户下达的需求预测适当地加大了单一批次产量并将生产期提前,其优点是大规模连续化生产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经常性的订单变化带来的产品外观色差、成品率等问题,在客户对外观复合材料品质要求日益严格的情况下提高了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另外备货量的增加也使交货的及时性得到了保障。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为4,832.40万元,比期初增加1,646.60万元,增长51.69%,主要是2009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于5月份正式投入生产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为1,535.77万元,比期初增加1,314.94万元,主要是公司为适应未来业务继续发展的要求购入储备用地而支付的出让金。近年来由于土地价格保持升值,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形。

    2、 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4,408.00万元,比期初增加5,147.52万元,增长55.59%,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付款量增加;另一方面,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央行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条件下,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低于相同期限的银行贷款利率,公司较多地采用票据付款。

    3、 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31.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69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达产后,生产经营进入了一个稳定增长期,销货收款和采购付款基本配比,以及大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延迟付款所致。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45.9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229.57万元,减少316.58%。主要是2007至2008年上半年公司快速发展,主要依靠吸收权益性资本和银行借款获取外部资金;2008年下半年以后,票据融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借款融资,公司充分利用商业信用和银行授信,在对外支付结算中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将富余流动资金逐步归还了银行借款。

    (三)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注:

    1、公司截至2008年底的股本总数为6,260.00万元,本次发行后股本总数增至8,360.00万元。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股本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2、本节所称报告期指2009年上半年度,报告期末至2009年6月30日。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9年8月1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6楼

    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078613

    传 真:021-62078900

    保荐代表人:王海滨、廖志旭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愿意推荐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日

      上市保荐机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