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㈠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㈡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投资五星级酒店等商住项目的议案》、《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投资350亩商住项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了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度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3日上午9:30在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建荣主持,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76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23762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 %;
不同意 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投资五星级酒店等商住项目的议案
同 意 23762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 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 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三)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投资350亩商住项目的议案
同 意 23762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了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㈠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㈡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㈢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