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内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重组方持有的铁岭财京100%股权,购买资产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参考,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5月31日,交易价格由协议各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根据购买资产评估报告,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57,829万元,协议各方经协商同意确定购买资产的价格为25.78亿元。
2、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拟购买资产盈利的,则盈利部分归铁岭财京享有;拟购买资产亏损的,则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重组方按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铁岭财京的股权比例向中汇医药以现金方式补足。
3、锁定承诺
铁岭经营公司承诺,其根据本协议取得的中汇医药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京润蓝筹、罗德安、付驹和三助嘉禾承诺,根据协议取得的中汇医药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资产交割
中汇医药与重组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且最迟应在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协议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协商确定拟购买资产的交割日。重组方应在拟购买资产的交割日后,且怡和集团已经按照《资产出售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了相关价款后,开始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5、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辽宁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2)本协议经中汇医药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4)中国证监会豁免铁岭经营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触发的向中汇医药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之义务。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7、条款独立性
各方确认,本协议与《资产出售协议书》同时生效。如《资产出售协议书》未生效、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本协议亦未生效或立即解除或失效。本协议与《资产出售协议书》约定之重大资产出售互为条件,如《资产出售协议书》根据任何适用法律而在任何方面失效、变为不合法或不能强制执行,则双方应该进行修正,以使得本协议有效且可强制执行。如不能达成该等协议,则本协议相应失效、变为不合法或不能强制执行。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09年7月20日,中汇医药与铁岭经营公司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1、协议内容
根据《重组办法》第33条的规定,为保障中汇医药和其全体股东利益,铁岭经营公司保证拟购买资产中铁岭财京的盈利预测数的实现,承诺在中汇医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对铁岭财京2009年至2011年的实际净利润数不足预测净利润数时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铁岭财京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铁岭财京2009年预测净利润为320,841,319.40元;2010年预测净利润为449,310,319.21元。
同时铁岭经营公司承诺,拟注入资产铁岭财京2010年度和2011年度两年净利润之和不少于1,078,026,833.18元。
若预测净利润在前述期限内未能达到,铁岭经营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补足上述净利润未能实现的部分。
2、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铁岭财京2009年至2011年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确定在上述保证期限内铁岭财京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3、补偿的实施
若铁岭财京经审计的2009年度至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预测净利润数,则中汇医药应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铁岭经营公司进行补偿,其补偿数额为铁岭财京预测净利润减去铁岭财京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4、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协议自中汇医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登记手续,将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登记在重组方名下之日起生效。
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协议亦应解除或失效。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进行修改,协议亦应相应进行修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京润蓝筹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德安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新增发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京润蓝筹及其一致行动人罗德安承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采用其所持铁岭财京的股权购买上市公司增发股份,并未涉及现金交易。
二、资金支付方式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三、资金来源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明确承诺其对本次拟出售给上市公司的铁岭财京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该等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经核查,该股权权属清晰,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及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和《资产出售协议书》中的约定,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将以其持有的铁岭财京股权认购公司新发行股份,中汇医药的主营业务将调整为土地一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二、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暂无改变中汇医药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也未与中汇医药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三、 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尚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提议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四、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上市公司对现有经营性资产、业务、人员无重大变更计划;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上市公司现有经营性资产、业务、人员将全部出售给怡和集团。届时,怡和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相应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除上述披露的重大重组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汇医药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晰界定资产,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人员独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汇医药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均明确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确保其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组织结构上完全独立,使中汇医药符合上市公司的法定存续条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汇医药《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通过中汇医药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同时也承担起股东的相应义务。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与中汇医药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与中汇医药之间亦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与中汇医药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与中汇医药之间亦不会发生关联交易。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罗德安和京润蓝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中汇医药及其子公司进行过任何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中汇医药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罗德安和京润蓝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中汇医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目前尚没有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计划,也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2009年7月20日,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与中汇医药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和《利润补偿协议书》,拟对中汇医药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该重组计划的实施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外,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没有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中汇医药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中汇医药股票于2009年6月8日起开始停牌,并于2009年7月8日复牌。经自查,在中汇医药股票停牌之日前六个月内以及复牌后的交易日内,京润蓝筹以及罗德安没有买卖中汇医药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中汇医药股票停牌之日前六个月内,京润蓝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买卖中汇医药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京润蓝筹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09/5/31 | 2008/12/31 | 2007/12/31 | 2006/12/31 |
流动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145,425.81 | 547,049.10 | 842,412.31 | 172,532.33 |
其他应收款 | 4,967,626.78 | 4,632,426.78 | 100,570,358.00 | 1,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5,113,052.59 | 5,179,475.88 | 101,412,700.31 | 1,172,532.33 |
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204,968.17 | 142,554,155.04 | 1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固定资产 | 640,323.64 | 708,130.74 | 837,693.00 | - |
无形资产 | 5,865.00 | 6,440.00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851,156.81 | 143,268,725.78 | 100,837,693.00 | 150,000,000.00 |
资产总计 | 145,964,209.40 | 148,448,201.66 | 202,250,463.31 | 151,172,532.33 |
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应付款 | 89,794,416.57 | 89,748,708.57 | 184,594,440.20 | 131,2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89,794,416.57 | 89,748,708.57 | 184,594,440.20 | 131,20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负债合计 | 89,794,416.57 | 89,748,708.57 | 184,594,440.20 | 131,200,000.00 |
所有制权益: | - | - | - | - |
实收资本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36,169,792.83 | 38,699,493.09 | -2,343,976.89 | -27,467.67 |
所有制权益合计 | 56,169,792.83 | 58,699,493.09 | 17,656,023.11 | 19,972,532.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5,964,209.40 | 148,448,201.66 | 202,250,463.31 | 151,172,532.33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09年1-5月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一、营业收入 | - | - | - | - |
减:营业成本 | - | - | - | - |
管理费用 | 180,749.35 | 1,518,277.22 | 2,319,720.47 | 36,000.00 |
财务费用 | -235.96 | -7,623.84 | -4,211.25 | -8,532.33 |
投资收益 | -2,349,186.87 | 26,365,340.50 | - | - |
二、营业利润 | -2,529,700.26 | 24,854,687.12 | -2,315,509.22 | -27,467.67 |
减:营业外支出 | - | 31.68 | 1,000.00 | - |
三、利润总额 | -2,529,700.26 | 24,854,655.44 | -2,316,509.22 | -27,467.6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四、净利润 | -2,529,700.26 | 24,854,655.44 | -2,316,509.22 | -27,467.6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09年1-5月 | 2008年 | 2007年 | 2006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5.96 | 5,568,275.94 | 4,740,998.31 | 209,174.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15.96 | 5,568,275.94 | 4,740,998.31 | 209,174.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 31,617.00 | 9,689.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500.00 | 592,005.00 | 1,984,850.00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00.00 | 960.00 | 826.00 |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9,539.25 | 5,237,074.15 | 1,100,554.33 | 26,953.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7,339.25 | 5,830,039.15 | 3,117,847.33 | 36,642.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623.29 | -261,763.21 | 1,623,150.98 | 172,532.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 | 33,600.00 | 953,271.00 | -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 | - | 10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33,600.00 | 953,271.00 | 105,00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33,600.00 | 953,271.00 | -105,00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20,000,000.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8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105,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 105,00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1,623.29 | -295,363.21 | 669,879.98 | 172,532.3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09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北京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磊审字【2009】第1106号《审计报告》,报告中声明铁岭财京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润蓝筹2008年和2009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京润蓝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京润蓝筹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京润蓝筹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
四、《资产出售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五、京润蓝筹及其他方关于持有或买卖中汇医药股份的说明;
六、京润蓝筹2006 年、2007 年、2008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2009年一期审计报告;
七、罗德安授权京润蓝筹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授权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京润蓝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09年7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罗德安
签字:
签署日期: 2009年7月20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股票简称 | 中汇医药 | 股票代码 | 00080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京润蓝筹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63,000,977股 (京润蓝筹) 变动比例: 17.19% 变动数量: 39,060,606股(罗德安) 变动比例: 10.66%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无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京润蓝筹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罗德安
日期:2009年7月20日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汇医药
股票代码:0008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朋大道3号东方希望大厦A座6楼
联系电话:028-85182920
联系人:钟怡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 2009年7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次信息披露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由于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京润蓝筹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三助嘉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罗德安先生以及付驹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铁岭财京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保持原有的44,343,759股不变,但持股比例由38.70%下降至12.10%,变动26.60个百分点。
6、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黎雪松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有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汇医药 | 指 |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迈特医药 | 指 |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铁岭经营公司 | 指 |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京润蓝筹 | 指 | 北京京润蓝筹投资有限公司 |
三助嘉禾 | 指 | 北京三助嘉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怡和集团 | 指 | 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迈特医药持有中汇医药股本比例由38.70%下降至12.10%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5月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
控股股东: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黎雪松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9000081679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98749704659
经营范围:医药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股东:怡和集团(100%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迈特医药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章 变化原因
由于中汇医药向铁岭经营公司、京润蓝筹、三助嘉禾、罗德安先生以及付驹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铁岭财京100%股权,因此导致交易完成后,虽然迈特医药持有中汇医药的股份数量保持原有的44,343,759股不变,但持股比例由38.70%下降至12.10%。
第四章 权益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迈特医药持有中汇医药的持股比例由38.70%下降至12.10%,股份数量保持原有的44,343,759股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资变动前:迈特医药持有中汇医药44,343,759股,持股比例为38.70%。
2、本次变动后:迈特医药持有中汇医药44,343,759股,持股下降为12.10%,股份性质不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迈特医药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变更现有股份数量的变化。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迈特医药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中汇医药股票的情况。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迈特医药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迈特医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迈特医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地点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
电话:028-85182920
联系人:钟怡
特此公告。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雪松
2009年7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成都 |
股票简称 | 中汇医药 | 股票代码 | 00080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80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44,343,759股 持股比例:38.7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减少26.60% 本次权益变动后,成都迈特继续持有中汇医药股份44,343,759股,占总股本的12.1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______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雪松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