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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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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参与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
    拓展自行车租赁服务的公告
    关于增加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诉讼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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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诉讼情况的公告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中大股份        编号:2009-031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曾披露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产元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大额诉讼事项。物产元通对常熟星岛新兴建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总标的为176,906,424元,其中,本金169,238,469元,违约金7,667,955元。

      2009年8月31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科弘系公司重整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五矿)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称:物产集团)作为重整参与人。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物产集团对科弘系公司实际享有债权金额最大的公司,将代表物产集团所有债权人与中国五矿参与重整。

      重整后的科弘系企业承担的偿债金额为30亿元(不包括重整费用、共益债务、科弘系企业之间的债务及重整所得相关税负(如有));在偿债金额外,重整参与人另行承担在2亿元范围内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和因本次重整可能发生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对价及可能需向科弘系企业的海外股东及股权质押人做出的部分补偿。科弘系企业还应就分期偿债向相应债权人支付额外补偿。

      中国五矿与物产集团是两家实力雄厚的企业,在产业配套、资金保障、销售体系、物流辅助等方面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通过此次对科弘系企业重整的参与,为科弘系企业化“危机”为“机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关损失。

      物产元通作为物产集团对科弘系公司相关债权的实际享有人之一,相关债权处置方案正在研究之中,至今尚未确定。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