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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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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1版:信息披露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参与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
    拓展自行车租赁服务的公告
    关于增加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诉讼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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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东海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四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基金代码:450002)、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基金代码:450003)、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基金代码:450004)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450008)的基金销售业务。东海证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自2009年9月7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东海证券以下28个营业网点办理国富弹性市值股票、国富潜力组合股票以及国富深化价值股票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以及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的开户业务。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待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下各营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我司的相关公告。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青岛、长沙、苏州、天津、重庆、武汉、长春、焦作、洛阳和常州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

      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588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四日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 652号文件批准,自 2009 年 7 月 30 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 2009 年 8 月 31 日,基金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2,423,482,243.08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为349,930.11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09 年 9 月 2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56,86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2,423,482,243.08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349,930.11份,两项合计共2,423,832,173.19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296,442.69元人民币,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09 年9月3日获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9] 588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投资者可以自2009 年9月3日起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t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 九 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