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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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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09年9月4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先生、韩连富先生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09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09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先生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09年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向关联方供热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程志光先生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供热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白山市泓翔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恒达电力供热有限公司供热,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供热,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四、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制度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为增加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09年9月2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9月14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有:

    1、《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2、《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7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21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第三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9年9月14日下午3: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孙娟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34

    电子邮箱:jdgf875@126.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09年9月4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09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同意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料,预计2009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程志光及韩连富先生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二、审议《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09年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程志光先生进行了回避,与会的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三、审议《关于向关联方供热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供热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白山市泓翔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热,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恒达电力供热有限公司供热,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同意公司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供热,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监事会关注到,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程志光先生进行了回避,与会的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关联方供热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9

    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介绍

    1、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电)

    住所:白山市八道江区光明街1号

    法定代表人:韩连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厂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陆佰陆拾陆万元

    2、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

    住所:通化市东通化街东明路868号

    法定代表人:韩连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热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生产经营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审批的必须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生产经营)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玖佰零贰万陆仟柒佰元

    (二)关联关系

    1、白山热电

    公司与白山热电同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2、通化热电

    公司与通化热电同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燃料采购环节纳入公司专业化的统一管理是公司实施燃料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于公司专业化、规模化采购优势,有效地降低受托管理资产的燃料采购成本和管理成本。

    (四)关联交易概述

    1、白山热电

    根据公司与能交总2009年所签委托管理协议,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白山热电采购燃料。截止2009年8月31日,受托采购金额为10,142万元。预计2009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2、通化热电

    根据公司与能交总2009年所签委托管理协议,公司下属燃料分公司代通化热电采购燃料。截止2009年8月31日,受托采购金额为12,156万元。预计2009年受托采购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

    (五)定价原则

    公司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是依托燃料分公司的采购平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由燃料公司根据市场价格购入燃料,然后再按购买价(不加价、不收手续费)销售给白山热电、通化热电。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对地方煤炭市场价格的平抑,扩大公司规模化采购优势,降低煤炭采购价格,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支出,对公司今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化采购优势,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管理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

    注册地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霍矿珠斯花区)

    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注册资本:110,557.1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土方工程,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发动机,电机,电器安装与维修,普通机械制造,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煤化工产品生产、 销售; 建材、 化工产品(除专营)、 金属材料(除专营) 销售;地质勘探、 工程与地籍测绘测量, 疏干及防排水设计及施工; 仓储、 房屋、 机电产品、 机械设备租赁; 油质检验, 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 铵油炸药生产(自产自用);煤炭经营,金属检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露天煤业同受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露天煤业所产原煤(以下简称霍煤)优势如下:

    1、热值比较稳定一般在3000-3600大卡/千克,挥发份比较高,非常适合目前公司锅炉燃烧。

    2、价格比较稳定随市场变化不大,价格比较低廉。

    3、信誉度高,没有掺假现象

    4、铁路运力比较强,在运力紧张时,可保证公司燃煤供应。

    鉴于霍煤上述优势,公司采购霍煤可以彻底解决公司电煤供应问题,平抑吉林省内地煤价格,控制燃料成本,降低标煤单价。

    (四)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露天煤业煤炭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交(提)货方式:铁路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请车,发运到买受人指定站点。

    2、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按本合同质量要求以双方共同检斤、化验结果为依据。

    3、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1)两票结算,结算数量以铁路货票为准。(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汇票,逢季末时结清所有挂账煤款。(3)出卖人提供有效的相关结算票据及增值税发票。

    截止2009年8月31日,公司从露天煤业采购霍煤金额约为4,800万元。预计2009年采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

    (五)定价原则

    公司向露天煤业采购煤炭的定价原则是按热值计价,执行市场价格,同一站台、同一质量、同一价格,与无关联方定价原则无差异。

    (六)对公司的影响

    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优质煤煤价起伏比较大,铁路运力也十分紧张。加大霍煤采购量可利用霍煤在煤炭市场上的优势,保证公司电煤的稳定供应,控制燃料成本,降低标煤单价,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燃料的稳定供应,控制燃料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向关联方供热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介绍

    1、白山市泓翔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翔公司)

    住所:白山市八道江区浑江大街5号院内办公室一楼

    法定代表人:王嘉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50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道工程安装

    2、通化恒达电力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公司)

    住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街东明路868号

    法定代表人:葛志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道工程安装

    3、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恒泰)

    住所:通化市新华大街1516号

    法定代表人:秦良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7,000,000 元

    主要经营范围:供热

    (二)关联关系

    1、鸿翔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能交总为泓翔公司实际控制人。

    2、恒达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能交总为恒达公司实际控制人。

    3、通化恒泰

    通化恒泰为公司参股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泓翔公司负责白山市星泰桥以东55万平方米的冬季供热采暖,年所需热量约31万吉焦,由公司下属浑江发电公司在采暖期向其提供热量。

    恒达公司负责通化市二道江区50万平方米的冬季供热采暖,年所需热量约30万吉焦,由公司下属二道江发电公司在采暖期向其提供热量。

    通化恒泰负责通化市区400余万平米的冬季供热采暖,年所需热量约230万吉焦,由公司下属二道江发电公司在采暖期向其提供热量。

    (四)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泓翔公司、恒达公司及通化恒泰签订的供热合同主要条款:

    供热期限:自本年度11月1日—下一年度4月15日止。

    供热运行方式:连续供热。

    供热计量标准:供热数量、参数的计量,均以供热方计量点的计量数值为准,作为结算的唯一凭据。计量允许误差值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热价:执行国家、省(自治区)、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价格。

    1、泓翔公司

    截止2009年8月31日,公司所属浑江发电公司向泓翔公司出售了414万元的热量。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2、恒达公司

    截止2009年8月31日,公司所属二道江发电公司向恒达公司出售了483万元的热量。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

    3、通化恒泰

    截止2009年8月31日,公司所属二道江发电公司向通化恒泰出售了1,218万元的热量。2009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五)定价原则

    公司供热执行的价格均依据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价格字【2005】1206号《关于调整电热联产热电厂供采暖用热出厂价格的通知》及吉发改价格字【2008】758号《关于调整热电联产企业供热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泓翔公司、恒达公司及通化恒泰供热,执行的是政府批复的供热价格,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有利于扩大供热市场、提高供热收入。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供热市场、提高供热收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