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1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09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贷款人签订<银团贷款合同>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增上林纸一体化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华夏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共计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RMB3,500,000,000.00 )的银团贷款额度,并与上述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十(10)年,从首次提款日起算 (“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为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以年率表示的适用于五年期以上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次贷款由公司大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募集A股股份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募集A股股份方案延期一年的议案》有效期将于2009年9月28日到期。同时本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09年8月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书面核准,有效期为6个月。
为保证增发工作顺利实施,公司拟延长本次增发新股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至2010年2月3日止。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开募集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将于2009年9月28日到期。同时本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09年8月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书面核准,有效期为6个月。
为保证增发工作顺利实施,公司拟延长本次增发新股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至2010年2月3日止。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的“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09-01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9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9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华泰大厦
3、股东登记日: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募集A股股份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贷款人签订<银团贷款合同>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当天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2、登记时间:2009年9月21日-9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
3、登记地点: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人:许华村、曹延涛
5、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电话:0546-7798848
传真:0546-6888018
邮编:257335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308 投票简称:华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顺序号 | 议案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议案一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募集A 股股份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1 |
议案二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募集股份工作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 2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贷款人签订《银团贷款合同》的议案 | 3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如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其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本人/本单位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二: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三:同意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贷款人签订《银团贷款合同》
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华夏银行济南分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共计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RMB3,500,000,000.00 )的银团贷款额度,并与上述银行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09年工银鲁银团字第001号,本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人民币叁拾伍亿元整(RMB3,500,000,000.00)。其中:
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120,000万元;
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
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
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贷款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十(10)年,从首次提款日起算 (“贷款期限”)。借款人应当在贷款期限结束之日前,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借款人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贷款合同与借据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3、贷款利率:提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以年率表示的适用于五年期以上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4、贷款用途:贷款资金用于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5、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可以在首次提款日起三十六(36)个月的期间(“提款期”)内按照本合同条款以人民币提取贷款资金。
6、本金的偿还:从首次提款日起满三(3)年后开始按约定分年还款(其中宽限期满后第1年至第2年每年偿还3亿元,第3年偿还4亿元,第4年至第6年每年偿还6亿元,第7年偿还剩余7亿元),每季度还款一次,还款日应当是一个付息日。
二、其他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公司在《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固定资产贷款债权本金(包括该项目项下开立的进口信用证)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方垫付的有关费用、借款人应向债权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代理费等)。
三、备查文件
1、《银团贷款合同》。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