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发起设立新疆乌伦古湖农业(水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收购乌伦古湖123万亩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2、投资金额与比例:新疆福海县人民政府占注册资本的20%,余下80% 的股份由本公司为主出资。如收购养殖使用权付款方式调整或使用期限延长,其投资额度将另行协商确定。
3、投资期限:30年。根据运行情况可能延长至50年。
特别风险提示:
大水面养殖使用权收购与经营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但因期限较长,存在市场风险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实施健康养殖,创新生态品牌经营模式,通过资源控制实现产业扩张,本公司与新疆福海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9月3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签署《福海县布伦托海(乌伦古湖、大海子)湖区经济资源开发合同书》,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决定在福海县设立新疆乌伦古湖农业(水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暂定按分期付款方式收购乌伦古湖(自库尔尕河节制闸开始的下游天然水域直至“引额济海工程”渠道节制闸以下水域范围),总面积约123万亩水域、滩涂30年养殖使用权,总价值25410万元。如收购养殖使用权的付款方式调整或使用期限延长,其投资额度将另行协商确定。
乌伦古湖又称布伦托海、大海子、福海,是我国十大内陆淡水湖泊之一,有白斑狗鱼、梭鲈、额河银鲫等二十余种著名特优冷水性鱼类和亚冷水性鱼类,是我国重要的淡水鱼类种质资源库。新公司经营范围:布伦托海的整体水产养殖和采捕包括水生生物自然增殖、养殖、“三网”养殖、水产种苗繁育、科研、水产品加工、储运、进出口及销售;渔业码头运营与休闲渔业开发,包括乌伦古湖水域、滩涂的芦苇等水生植物的种植、采割、水生动物的养殖、植树造林等经营。
新疆福海县人民政府占注册资本的20%,余下80% 的股份由本公司为主出资。如收购养殖使用权付款方式调整或使用期限延长,其投资额度将另行协商确定。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票数,一致通过投资发起设立新疆乌伦古湖农业(水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乌伦古湖相关渔业等经济资源的议案。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合资与权益出让方:
福海县人民政府:《渔业法》授权的全民所有制水域、滩涂养殖的管理机关;
合资与权益受让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内容:
1)新公司对乌伦古湖渔业开发经营年限暂定为30年。实际经营年度甲、乙双方确定为2010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根据新公司三年后的实际经营运作情况,甲、乙双方再商定新公司经营年度是否增至50年,甲方在新公司成立之日15日内对新公司核发出让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证。
2)乌伦古湖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数额及方式。30年养殖使用权价值总额25410万元,暂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若付款方式调整或使用期限延长,其投资额度将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预计投资项目建成后正常年销售收入12725万元,年利润3372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乌伦古湖出产的“福海野鱼”属高档淡水鱼产品,但由于新疆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单位产量不会很高,不能靠量产增加收益,而国内缺乏高端淡水产品品牌,消费者对相对高昂的价格是否接受存在不确定性。将鲜活产品运输到新疆以外地区销售,其运输成本、存活率、销售渠道等存在较大变数,可能带来效益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动品牌经营战略,精心组织与实施成本核算、质量控制计划,努力提高淡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自然灾害风险
特大冰冻、干旱、洪灾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鱼类生长迟缓,从而给公司造成收益减少。公司将及时建立健全灾害预警机制,保证渔业和水利设施完好,拟引进渔业保险等手段以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福海县布伦托海(乌伦古湖、大海子)湖区经济资源开发合同书;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