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批复的公告
2009年09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09-01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2007年5月11日、2009年5月13日的公告及2007年、2008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CEC”)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国信”)、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国资”)签署协议,共同出资组建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熊猫”),其中CEC以现金及资产出资,占股70%,省国信、市国资以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47.98%的股权及其他资产出资,各占股15%。
本公司近日收到CEC有关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组建中电熊猫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有关事项作出批复(国资产权[2009]843号),根据批复中电熊猫组建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CEC,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3,471.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1.1%。
未来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规定,继续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