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9年09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09-01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2009年公司所属电厂的重点电煤合同一直没有签定,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的利润预测均按煤炭价格暂估上涨50元/吨测算。经过煤电双方多次谈判,2009年9月4日公司所属四家电厂——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佳木斯热电厂与龙煤矿业集团签定了黑龙江省2009年重点电煤合同。
此次公司所属上述四家电厂与龙煤矿业集团共签订2009年重点煤炭合同数量为895万吨,占四家电厂全年预计耗用量的84.2%。其中哈三电厂签订360万吨,占全年耗用量的106.70%;牡二电厂签订185万吨,占全年预计耗用量的69.84%;哈热公司签订185万吨,占全年预计耗用量的74.46%;佳热电厂签订165万吨,占全年预计耗用量的77.76%。
2009年煤炭价格,以低位发热量5000千卡/千克的煤炭质量为基数,在2008年价格基础上上调50元/吨,其价格为342元/吨。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