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在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公司中药饮片生产基地综合楼五楼会议室举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54,1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1%。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划投资40,000万元建设东北人参、中药材医药产业平台项目的议案》
吉林是北药基地之一,也是三大中药特产区之一,其中药为主的现代医药行业发展迅速。吉林省通化市是东北东部的交通枢纽、商贸中心、物流集散地和连接内地与沿海的开放前沿,是中国人参之乡、中药之乡和全国第一个被命名的中国医药城,是国家级现代中药、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知名的中国北药生产基地。药物资源得天独厚,是我国的三大天然药库之一。
2009年公司与通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计划在人参产业,中药材种植,医药产业,物流贸易,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和人才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合作。通化市人民政府将大力支持公司进入中药材、医药等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人参产业项目,并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扶持。
伴随着公司打造医药资源型企业步伐的加快,作为国际上规模最大的专业人参制品企业、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全资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依托集安人参资源优势,将进一步整合当地人参资源,统一新开河人参加工工艺、标准质量、市场营销和包装标识,扩大人参等特色产品的精深加工规模,推进长白山中药材市场、药品流通市场建设,积极构建医药生产和商贸服务平台,以中药代理、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仓储、贸易服务和出口基地等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强人参、中药材及医药产品的市场链接和协同发展,联合共建现代医药物流网络和流通业态。
随着全局性医疗体制改革逐步推开,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长白山地区、辐射东北地区医药流通服务水平,加快集安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为整合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投资40,000万元开展东北人参产业项目,计划2年时间打造一个以东北人参、中药材商业业务为基础,集采购、仓储、贸易服务、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大型产业平台,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预计年可新增业务收入40,000万元,实现税前利润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增加中药材(收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并负责本项投资业务。公司将根据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资金,逐步到位。
赞成票654,118,60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划投资30,000万元建设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北京人均用药水平及其增长速度为全国第一,市场潜力巨大。北京大型医院众多,医疗水平高,是全国的医疗中心,同时也是重要的销售市场。中药产业是北京具有传统优势的产业之一,依托北京的市场优势、社会环境优势,在北京大力发展中药业大有可为。北京大型医院众多,医疗水平高,是全国的医疗中心,同时也是重要的销售市场。用医药行业的术语讲,凡是能够在北京地区销售的药品,就可以在国内任何地方畅通无阻。同时,北京具有活跃的信息市场、雄厚的资金市场和比较完善的城市配套条件与良好的地区信誉度。北京的风险投资、中介服务等对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服务体系相对健全。
2009年,北京市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首都中医药发展大会。会上还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增加中医诊疗项目、配备中医全科医生等多项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也相继出台。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3年内全市医疗机构都将向市民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群众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未来3年内,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配备中医全科医师,建立中医药健康促进指导室,为城乡居民建立中医健康档案,提供养生保健等全面健康服务。同时,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允许公立医院名中医师到执业注册地点以外的社区农村行医,让城乡居民不出社区、不出村就能看得上病,看好病。《意见》中提出,为保证向群众提供价格低廉的中医药服务,政府将全额拨款1.8个亿对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范围内津贴实行补偿。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增加中医诊疗项目,为市民提供实惠。《意见》中提出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培育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的中药研发和生产,鼓励和引导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壮大首都中医药产业实力。根据《意见》,北京市各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将尽快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的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随着市场对公司中药饮片的需求日益扩大,从新增的客户及潜在的客户需求来看,公司现有的产能特别是北京地区的产能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为了尽快形成产业化生产能力,充分利用公司管理和技术输出能力,利用北京的资源优势,建成新的中药饮片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中药饮片的产能开拓北京、天津等地的市场。
基于以上因素,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投资30,000万元在北京市建设康美(北京)中药生产基地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拟征地约120亩,计划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公司计划分期对项目进行投资,首期建设时间约为12个月。该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约31,500万元,年利润总额约4,900万元(所得税后)。经初步测算,投资利润率为19.55%,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22.7%,全部投资回收期限(所得税后)约5.8年。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北京)药业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赞成票654,118,600票,占参加本次会议全部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的李彩霞、程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