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09年9月8日下午2:00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了公司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朱保国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港币2,5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并以本公司名下不超过2,500万人民币存款作为上述贷款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实业)拟向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港币的贷款,额度期限为自提款日起计5年,并以应收本公司不少于等值7,500万元港币的应收账款权益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包括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已分配给天诚实业的红利合计RMB4,575万元的分红资金),同时将天诚实业持有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5%的股权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及天诚实业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港币贷款,并以其自身相应的资产进行抵押,有利于公司财务结构的调整及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财务安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贷款及其相应的抵押等担保。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