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2009年09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09-03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9月8日与宿迁市国丰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确认:
1、本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四十点五九(40.5984364%)的股份,计44,658,280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宿迁市国丰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出售,且受让方同意自转让方购买转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全部股份,即标的股份,包括该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及其所对应的权利和权益;本协议项下所述之股份转让事宜全部完成后,转让方在目标公司中不再拥有任何形式的股份或其它权益;股份交付后,目标公司的一切经营风险、损失、应缴税费、亏损、债务以及任何法律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
2、双方确认以2009年6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分别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双方确定受让方购买标的股份而应支付的全部对价(以下简称“购买价款”)为人民币叁亿玖仟捌佰万元整(¥398,000,000.00)。
2、购买价款的支付,本协议生效后三(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购买价款,即人民币叁亿玖仟捌佰万元整(¥398,000,000.00);
3、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购买价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应向受让方开具资金往来收据,并同时协助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