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 )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红女士
6.公司股东(代理人)共 3 人出席会议,代表公司股份 274,461,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5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274,461,8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接受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
同意124,472,7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接受公司第二大股东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对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华保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
同意150,217,8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 9 月 9 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43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09 年9 月1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 年9 月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8.75%的股权的议案》
此次收购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8.75%的股权后,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9 月9 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9-044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出资799万元收购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回龙埔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
●此次本公司出资收购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事宜为非关联交易;
●此次收购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后,华盛业公司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回龙埔公司签署《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现金799万元受让回龙埔公司持有的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
1、收购背景简介
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29 日批准以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收购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91.25%股权,并进一步以增资方式获得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的开发权。
在上述手续办理过程中,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根据相关政策出具了《关于申请进一步明确土地使用权变更方式的复函》,要求华盛业公司的原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将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土地使用权办理至华盛业公司名下。
深圳市建诚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土地进行评估后出具深建诚信估(T)字[2008]第0147号《土地评估报告》,该地价评估值为482,396,974元。根据评估结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以22,900万元作为土地使用权增资,同时两公司分别以8,103.5万元和711.5万元现金增资,华盛业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32,715万元,中瑞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中瑞华正验字[2008]第038号《验资报告》。
2、此次收购款799万元的构成为:
⑴ 回龙埔公司现金增资的711.5万元;
⑵ 华盛业原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8.75%,即87.5万元。
3、此次本公司出资收购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事宜为非关联交易;
4、本次资产收购经公司2009 年9 月9 日召开的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资产收购无需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9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法定代表人:徐红,注册资本:人民币645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不含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议中心的建设、经营;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2、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于1987年9月30日。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回龙埔社区居委会龙埔路57号,法定代表人:余梦鸿,注册资本:人民币2710.0166万元,经营范围:承接外引内联、三来一补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卖、专营、专控商品);开办市场(具体市场由分公司申报);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
回龙埔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 年10月11 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21层B1室,法定代表人:徐红,注册资本:人民币32715万元,本公司持有华盛业公司91.25%的股权,回龙埔公司持有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6月30日华盛业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 2009 年6 月30 日 |
总资产 | 1,103,380,866.63 |
总负债 | 788,318,683.50 |
净资产 | 315,062,183.13 |
净利润 | -2,677,815.81 |
华盛业公司拥有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的开发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方为回龙埔公司;股权受让方为本公司。
2、本协议签订后的2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799万元。
3、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办理股权转让协议的公证手续,并由受让方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股东变更申请。自取得公证书后的5日内,受让方负责取得受让方持有华盛业公司100%股权的营业执照。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本公司出资收购华盛业公司8.75%的股权后,华盛业公司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