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召开,会议共有20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108,787,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4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葛培健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北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北通公司增资事项。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按照目前持股比例同时认缴北通公司新增的资本。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约892万元及自有资金共计不超过8亿元用于向北通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北通公司股权仍为55%,城投公司持股比例仍为45%。
由于城投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
关联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112,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 %;反对:3,109股;弃权:15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改选常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08,786,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 %;反对:1,197股;弃权:20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方晓杰律师、张艳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常江先生简历
常江,1967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