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
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变更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于2009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时间,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变更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时间
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由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下午2点变更为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2点45分。
二、变更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时间
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时间由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下午2点30分变更为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2点45分。
三、其他事项
关于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其他事项,详见2009年9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公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再次通知公告》和2009年8月25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H股类别股东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ST东航 公告编号:临2009-07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于2009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由于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普通会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下午2点45分,预计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0月9日9:30-11:30 和 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位于虹桥国际机场广场东北角)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批准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5.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新上航”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9月8日(星期二)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参加会议。(外资股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 登记方法
1.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下午4点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见附件二:《临时股东大会回执》。传真:021-6268 6116。
2.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8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见附件二:《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200335 (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代表还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2550 号(虹桥机场内空港三路92号东航机关1号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5.联系电话:021-6268 6268-30923/30925
6.联系传真:021-6268 6116
7.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1.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网络投票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设置投票代码,A股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所持股票类别 |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A 股 | 738115 | 东航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特别提示:对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 | 99.00元 |
特别决议案 | ||
议案1 | 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方案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2 | 审议《关于批准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3 | 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3.00元 |
议案4 | 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4.00元 |
普通决议案 | ||
议案5 | 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6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6.00元 |
议案7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新上航”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投票表决如下: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买入 | 738115 | 东航投票 | 3.00元 | 1股 | 同意 |
买入 | 738115 | 东航投票 | 3.00元 | 2股 | 反对 |
买入 | 738115 | 东航投票 | 3.00元 | 3股 | 弃权 |
5.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申报价格 99.00 元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进行集中表决申报,对单个议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申报。
6.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0日
附件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股东大会议案(特别决议案)(附注3)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议案1 | 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方案的议案》 | |||
议案2 | 审议《关于批准实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 |||
议案3 | 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
议案4 | 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
股东大会议案(普通决议案)(附注3) | ||||
议案5 | 审议《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议案6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议案7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新上航”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附注5):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附注6): 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附注7):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 “弃权”或“反对”)内填上 “√”(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上述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普通决议案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5.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地址: ,出席贵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2点45分在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举行的贵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签署: 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附上填写好的《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ST东航 公告编号:临2009-07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
再次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于2009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由于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A股类别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A股类别股东会通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0次普通会议决定召开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下午2点45分,预计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0月9日9:30-11:30 和 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位于虹桥国际机场广场东北角)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9月8日(星期二)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参加会议。(外资股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登记方法
1.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须于20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下午4点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见附件二:《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传真:021-6268 6116。
2.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8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见附件二:《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编:200335 (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代表还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虹桥机场内空港三路92号东航机关1号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5.联系电话:021-6268 6268-30923/30925
6.联系传真:021-6268 6116
7.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0日
附件一: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附件一: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特别决议案)(附注3)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议案1 | 审议《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方案的议案》 |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附注5):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附注6): 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附注7):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 “弃权”或“反对”)内填上 “√”(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上述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5.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地址: ,出席贵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2点45分在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举行的贵公司2009年A股类别股东会。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股东账号 | |
持股数量 |
签署: 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附上填写好的《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