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在近日该行主办的“金融控股集团研讨会”上表示,金融控股集团是开展综合化经营的主要形式,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浦发银行等也在进行积极探索。经营金融控股集团的关键在于在业务领域多元化和风险管控之间取得平衡。
在今年4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培育和吸引具有综合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成为金融界的热点话题。
吉晓辉说,随着中国经济金融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增强跨领域全面金融服务能力,探索开展资本运作和综合经营,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发展的方向。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商业银行提高国际化竞争水平的必然要求,更面临着上海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带来的重大机遇。
“金融控股集团是开展综合经营的主要形式,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浦发银行等企业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具体模式选择,吉晓辉认为,关键是能够在业务领域多元化与风险管控之间取得平衡,能够在加强业务协同、提高整体实力方面取得实效。中国在金融控股集团建设方面还面临着许多挑战,主要是在金融控股集团运作管理和政策法律规制方面的经验还不够丰富,集团内部不同业务领域的战略协同能力有待提升等。
台湾永丰金融控股公司执行长兼总经理蔡友才从台湾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发展谈了他的经验。他认为,台湾地区以纯粹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形式实现了较为规范的跨业经营,集团本身不从事业务经营,以投资子公司的形式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租赁、创投等。
蔡友才认为,相对于“综合银行”即在同一个法人实体下经营各种金融业务而言,金融控股集团形式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在各个子公司内制订符合本行业特征的管理制度,系统性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强,资本分配效率较高,并能有效发挥经营之综效;缺点是多一层董事会结构,管理成本高,利益冲突协调难度大等。
在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控方面,台湾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主席兼执行长马国柱分析认为,金融控股集团最重要的风险管控手段之一就是并表管理,而并表管理的关键是对利害关系人的界定,不能局限于法律条文的规定,而应将有重大业务关系的客户等也应纳入并表管理的范畴。
针对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可能存在的不足,台湾金融研训院院长兼金融研究所所长许振明强调指出,金融控股集团有复杂的组织与财务结构,集团内容易发生风险的相互传播,对外信息不透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