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财经中国
  • 5:信息披露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调查·市场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市场纵横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2009 9 11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2版:市场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2版:市场新闻
    抄底海外躁动 QDII专户升温
    行业轮动或成过去时
    基金投资策略纷纷转向
    国安权证今行权
    券商:逃离为宜
    韩国金协会黄健豪:
    QDII应去韩国股市
    创新特色鲜明 投资机会多多
    监管速递
    市场动态
    研究显示IPO不会影响股市涨跌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应急演练稳步推进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监管速递
    2009年09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监管速递

        山东证监局着力风险防范和维稳

      山东证监局针对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职工上访、违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暂停上市甚至退市等突出风险隐患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约见存在上述风险隐患的公司董事长、经理、董秘等人谈话。二是监管人员不定期检查公司对外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是否畅通,关注股吧、QQ群的信息。三是保持高压态势。监管人员通过行业对比、临时报告的审阅、定期报告的分析、现场检查、市场传闻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最新动态,对苗头性违规问题“打早打小”。(朱剑平 )

      

      吉林证监局积极部署维稳工作

      为防范上市公司突发重大风险,维护辖区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根据今年的具体情况,吉林证监局将维护稳定作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排查、报告和化解辖区内上市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督促公司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快速反应处置工作制度,优化风险发现机制,加强信访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维护辖区上市公司的稳定运营,深入推进辖区上市公司维稳工作。(高文力)

      

      江西保监局推进银保规范

      近日,江西保监局提出多项措施,深入推进银保市场规范工作。继续加大市场检查和督查力度,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和督查等形式,选择银邮规范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市或对已开展过检查的地市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银邮销售误导,扩大银邮信息披露范围,逐步实现对各公司银邮渠道结构调整成效指标,回访率、退保率、继续率及投诉率等品质指标作全景式披露。(黄蕾)

      

      甘肃保监局规范交叉销售

      为加强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甘肃保监局日前明确六项要求。一是相互代理保险业务仅限于经保监会批准可以在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相互代理的情形。二是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应以省分公司为单位到保监局申办兼业代理许可证。三是相互代理协议和保险产品应及时向保监局备案。四是相互代理手续费应实行“省对省”的统一结算,不得支付给对方公司的营销员。五是被代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代理公司配备交叉销售专员,除此之外从事销售活动的人员身份必须为代理保险公司营销员并持证上岗。六是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应建立健全相互代理内部管理制度。(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