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09年9月2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送达方整理形成本决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进行调整。
(一)经董事长王鹏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1、免职:
免去曾敏先生总经理职务。
2、聘任:
聘任李欣新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
(二)经总经理李欣新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1、免职:
(1)免去杨武勇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免去赵红女士副总经理职务。
2、聘任:
聘任温富荣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李欣新先生、温富荣先生简历详见2009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对曾敏先生、杨武勇先生、赵红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张屹山、李国义、吕桂霞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欣新先生、温富荣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第148 条、第149 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高级理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的任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战略、审计、提名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发生变动,经公司董事会研究,现决定对战略、审计、提名委员会人员做如下调整:
(一)战略委员会:
由王鹏先生、李欣新先生、张屹山、李国义先生、吕桂霞女士五名董事组成。
召集人:王鹏
(二)审计委员会:
由王鹏先生、温富荣先生、张屹山先生、李国义先生、吕桂霞女士五名董事组成。
召集人:吕桂霞
(三)提名委员会:
由李欣新先生、张屹山先生、吕桂霞女士三名董事组成。
召集人:张屹山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