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9月1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艾科泰吸收合并深圳艾科泰的方案》(详见同日公告2009-040)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4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合并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两参股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即本公司参股10%的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本公司参股20%的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详见《关于参股公司合并的公告》 2009-002)。
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和科泰集团聘请了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艾科泰和深圳艾科泰分别进行了资产评估工作。
2、2009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艾科泰吸收合并深圳艾科泰的方案》,即合并后的北京艾科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为12,750万美元和5,300万美元,其中科泰集团将拥有89.6%的股份,本公司拥有10.4%的股份。
3、以上事项无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艾科泰”)
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中路10号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赫优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业务:电子组合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组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和培训等。
股本结构:科泰集团公司持有9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10%的股份。
2、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艾科泰”)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综合大楼3楼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卢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业务:电子板卡的开发、设计、生产经营、承包、装配及测试,以及从事电子板卡相关产品的装配等。
股本结构:科泰集团公司持有80%的股份,本公司持有20%的股份。
三、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即由北京艾科泰吸收合并深圳艾科泰。
合并完成后,深圳艾科泰将解散,不再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存在,其全部资产、负债将由北京艾科泰作为存续公司承受。
四、合并主要内容
1、 根据2009年1月16日董事会审议,同意吸收合并后北京艾科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为12750万美元和5300万美元(分别为北京艾科泰和深圳艾科泰合并前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和)。
2、 现根据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北京艾科泰净资产为43400.8万元人民币,深圳艾科泰净资产为1623.5万元人民币,北京艾科泰和深圳艾科泰净资产总值为45024.3万元人民币,其中科泰集团拥有40359.5万元,约占89.6%,长城电脑拥有4664.8万元,约占10.4%。
鉴于上述理由,合并后的北京艾科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分别为12750万美元和5300万美元,科泰集团将拥有89.6%的股份,本公司拥有10.4%的股份。科泰集团投入北京艾科泰的注册资本为4748.8万美元,本公司投入北京艾科泰的注册资本为551.2万美元。北京艾科泰董事会成员暂保持不变,即仍由五名董事组成,科泰集团委任四名(其中1人为董事长),长城电脑委任一名。
五、审议程序
1、此次合并内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合并尚需依法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北京艾科泰资产评估报告
3、深圳艾科泰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