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贷款人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2009年09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涂艳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作为一种低利率、同时可节省贷款利息的贷款方式,本应该受到借款人的青睐,但是公积金贷款在房产市场发展的今天,所占的市场份额却越变越少。根据本次和新浪的联合调查显示,过半的被访者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略有了解,而共有超过6成的被访者在贷款买房时使用过组合贷款。可是从公积金的使用比例来看,目前借款人对其使用率仍较低,有超过半数的人表示公积金在他们的贷款中占到的比例为20%以下,而占到20%-50%的人数为32.2%。
而对于最希望可以得到改善的政策中,有4成被访者选择了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虽然有些省份每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达80万甚至更高,但是申请最高额度的“足额”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条件相对严格,比如必须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新购改善型住房须比现有住房面积大,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申请者目前仅拥有一套住房。另外,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也有所限制。以上海市为例,额度不能超2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不超30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国多地对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贷款年限、提高缴存上限或省区内互存互贷,甚至在汕头地区,父母子女可互提公积金买房。而今年10月1日起,上海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条件为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差额部分可申请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