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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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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版:信息披露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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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9年09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21版)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基金募集届满,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三)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56

      联系人:曹丽丽、刘超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何奕

      客服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万丽

      客服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eil Newman)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95501

      网站:www.sdb.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传真:(0755)25878275

      联系人:霍兆龙

      客服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或(0755)961202

      网站:www.pingan.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73

      联系人:王曦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本基金的场外认购,并及时公告。

      (四)场内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56

      联系人:曹丽丽、刘超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发售机构为:

      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齐鲁证券、华西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中金公司、宏源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东海证券、信泰证券、江南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国金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日信证券 、西藏证券 、方正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银泰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4C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4C

      负责人:刘南平

      电话:(0755)83515488

      传真:(0755)83515323

      经办律师:李伟东 肖革文

      联系人:李伟东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签章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联系人:陈兆欣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