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09年9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师萍女士和刘新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段秋关先生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推选鲁君四先生、杨毅辉先生、唐玉根先生、刘泽红女士、郑文森先生、方荣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徐卫东先生、颜延先生、彭一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稿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 鲁君四先生:
鲁君四先生,1966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在读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2月至2002年3月任珠海市建安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4年1月任珠海市联昊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4年1月至今,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格力置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6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中国土木学会总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常务副会长。
鲁君四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杨毅辉先生
杨毅辉先生,1957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一级高级会计师。1981年7月至1995年2月任西航公司计划员、科长、副处长、处长;1995年2月至2003年5月任西航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总会计师;2003年5月至今任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杨毅辉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唐玉根先生
唐玉根先生,1953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政工师。1973年08月至1976年07月任珠海县农机厂生产股副股长;1976年08月至1984年07月任珠海水泥厂副厂长;1984年08月至今历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工程部主任、人事部主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助理总经理、物产事业部总经理、房产事业部总经理、工程服务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现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委会主席。
唐玉根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刘泽红女士
刘泽红女士,1968年出生,汉族,MBA。历任西安市供电局会计、、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工业贸易部科员、珠海市国经局清产核资科科长、珠海市国资委考核统计科科长、改革重组科科长。现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珠海格力航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泽红女士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郑文森先生
郑文森先生,1972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珠海市联昊控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珠海市第二城市开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哈尔滨环球动力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文森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方荣岳先生
方荣岳先生,1964年出生,汉族,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丽珠(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联合国际财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桥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总经理。
方荣岳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徐卫东先生
徐卫东先生,1959年出生,汉族,经济学博士。现任吉林大学法学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是法学理论、比较法、法律史、商法原理、公司法、保险法等。社会兼职主要有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国际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黑龙江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长春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大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同时当选为中共吉林大学第十二届党委委员,长春市朝阳区人大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吉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2008年出任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卫东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颜延先生
颜延先生,1972年出生,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牛津大学赛义德商学院访问学者。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颜延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彭一浩先生
彭一浩先生,1977年出生,法律硕士,博士(会计与资本市场方向),高级会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南都有线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主管,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青浦区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司副主任,青浦区青年联合会常委。现任青浦区新虹桥生态商务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西郊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浙江金利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
彭一浩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ST海星 编号:临2009-104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推选石小磊、陈运兴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 石小磊先生
石小磊先生,1950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师。2000年1月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2003年3月至今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4月至今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石小磊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陈运兴先生
陈运兴先生,1961年出生, 汉族,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83年10月至1985年9月任广东省四望嶂矿务局任财务科会计;1985年 10月至1989年1月任珠海市审计局任主办科员、副科级干部;1989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澳门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任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副经理;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审计部经理兼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至今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审计部部长。
陈运兴先生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我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ST海星 编号:临2009-105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25日
●会议召开地点
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303室
●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上午10:30
2.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25日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303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是 |
5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是 |
6 |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是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9年9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303室
邮政编码:710075
公司电话:029-87997926,传真号码:029-87997925
联 系 人:邹超、王莹
3.登记时间:
2009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