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该如何发展?在金融危机爆发一年后,如何在危机中反思与嬗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做了梳理。
巴曙松表示,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监管不足的话,中国的金融监管总体上来说还是处于监管过于严格的状况,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完善,还存在放松管制以提高市场效率的空间,特别是放松一些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管制措施,将监管的重点真正回到市场风险的控制上来。总体来看,这次欧美国家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对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很有借鉴意义。
他提出,首先必须始终坚持审慎监管。中国银行监管专业水准的迅速提高,与专业的监管部门的成立直接相关。在金融危机中,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更加注重监管政策的反周期调节功能,实现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统一,始终坚持传统有效的和最基本的监管原则,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充足水平,大额集中度风险管理,资产准确分类、拨备充足率和透明度建设。从源头上夯实风险监管基础。
目前,中国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产生了积极的市场效果,但对随之产生的一系列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还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
他表示,比如说在目前的监管框架下,应建立专门机构获得授权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控和负责,明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重点监管的目标、流程、方法,通过专业机构对对各种投融资机构的杠杆率做出相应的约束等。
他认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也需要强调监管的层次性,根据金融发展的需要和不同金融市场、机构、产品的风险水平,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完善多层次、多机制、综合性的监管体系。
他呼吁,应重点关注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完备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是发达金融体系的共同特征,也是构成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要使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有所作为,就必须对消费者金融产品和服务市场实行严格监管,促进这些产品透明、公平、合理,使消费者获得充分的有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信息。
此次金融危机表明,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不完备、不透明是导致金融风险失控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危机处置不适当、不及时的原因之一。随着金融创新的飞速发展,中国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及表外业务规模也在迅速扩张之中,中国也应加强资产负债表的监管,包括完善资产负债表的编报规则,及时掌握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变动情况,通过资本充足率要求和会计标准的改进,消除或削弱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顺周期性。
因此,巴曙松强调,应强化对资产负债表透明度、完整性、及时性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