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9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9-020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14040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1.84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宣守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提案》 | 714040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冯宁律师和朱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大会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