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09年9月15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杨骞先生
5、会议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人,代表股份425,297,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逐项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与投票股东持股总数 | 425,297,946 | 0 | 0 | 100 |
此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潮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接受高潮先生的辞职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同意增补赵道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与投票股东持股总数 | 425,297,946 | 0 | 0 | 100 |
此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境内电解锌产品及锌合金原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电解锌是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较大、频率较高的产品之一,也是国际国内金属交易所挂牌交易、可进行期货交易和套期保值的产品之一。为控制市场价格变动风险,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国际国内规模以上电解锌生产企业在具备金属交易所产品注册的前提下,都不同程度的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
宏达股份现有年产22万吨电解锌生产能力,产品已分别在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为了进一步增强抗御产品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能力和进一步提高企业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宏达股份拟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比例98%)为主体,将宏达股份生产的部分电解锌产品销售及部分锌合金原料采购在境内依法合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009年9—12月电解锌产品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实际产量的50%,2010年度电解锌产品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实际锌年生产量的50%;2009年9—12月锌合金原料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实际需求量的50%,2010年度锌合金原料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实际需求量的50%。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参与投票股东持股总数 | 425,297,946 | 0 | 0 | 100 |
此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刘榕律师、杨国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09-04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9日发出,会议于9月15日在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吴显坤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何志尧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宏达股份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两名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增举赵道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后对《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增选赵道全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本次选举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本次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5日
附件:
赵道全先生简历: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男,1952年2月生,四川德阳人,汉族,中共党员,2008年获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金融与财务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1968年至1981年在北京军区服役,历任班长、排长、连长;1981年至1989年在什邡市民政局工作,历任干事、副局长、局长;1990年至1994年在什邡市民主乡工作,任乡党委书记;1995年至1998年在什邡市政府工作,历任市长助理、副市长;1999年至2001年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