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现将有关本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 开办时间
自2009年9月21日起。
三、 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中信银行的规定办理开通本业务的申请。
四、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信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且无级差。
五、 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与其约定每月扣款日期。
2、中信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中信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因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未能于约定扣款日进行足额扣款,则视作投资者放弃当月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和申购,下月继续扣款。
六、 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上述基金的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七、 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或终止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中信银行具体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
网址:www.csfunds.com.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