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2009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09-03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09-006)。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起陆续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9年9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