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所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参与湖北三环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5月以货币资金对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31亿元,股权比例为41.69%;2008年2月,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5.50亿元;2008年6月,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目前,公司持有湖北能源200,112万股,占湖北能源总股本的41.69%。
为实现湖北能源整体上市,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以持有的湖北能源合计100%的股份对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股份)进行重组,相关各方于2009年9月14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本次交易方案请详见三环股份披露的《三环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本次交易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
本次交易构成三环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按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所涉相关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本次交易依法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三环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约收购义务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等。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