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方源的重组再起波澜。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与ST方源潜在的股权接盘方余蒂妮之间的矛盾近日公开化。
公司今日披露,麦校勋9月11日申明撤销授权余蒂妮代理行使勋达投资的相关权利,余蒂妮对此提出质疑。而2009年6月,麦校勋曾与余蒂妮曾签协议,由后者代行前者作为勋达投资唯一股东的权利,直至前者将ST方源的持股转让给后者。
ST方源表示,9月14日下午,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麦校勋传真的《关于重组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不可撤销的授权书》及余蒂妮女士提交的《<关于重组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等材料。
这些材料显示,2009年6月2日,麦校勋与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重组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就深国恒代麦校勋完成有关违规事项整改、收购麦校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等方式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6月10日,深国恒与余蒂妮签署《<关于重组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将《框架协议》中其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余蒂妮,并已征得麦校勋同意。
6月16日,麦校勋与余蒂妮签署《不可撤销的授权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至麦校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过户至余蒂妮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之日为止,由余蒂妮行使麦校勋作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唯一股东的股东决定权、股份受益权、股份处分权、董监事提名权,并将包括公章等公司印鉴、证照在内的勋达投资全部经营管理资料交付余蒂妮。6月19日,勋达投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余蒂妮。其后,余蒂妮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代麦校勋完成有关资金违规划转、违规担保的整改。
9月14日下午,上市公司接到署名为勋达投资的传真函,称“麦校勋已于9月11日发布申明撤销授权余蒂妮代理行使勋达投资相关权利的《不可撤销的授权书》;勋达投资于9月8日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麦校勋,并同时废止原证照及印章,新的证照及印章已登记备案”。同日,上市公司接到余蒂妮的来函,对上述勋达投资传真函的合法性及内容表示质疑。直到9月19日,公司才披露了这一信息。
公司表示,目前,勋达投资所持公司股权被多重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有关股权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进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