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参与银星煤业公司增资扩股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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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参与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煤业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银星煤业公司45%股权。
●拟参与银星煤业公司的增资扩股对延伸本公司上下游产业链,提高本公司煤炭供应自给率,具有积极意义。
一、银星煤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银星煤业公司于2008年3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成立,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发电集团”)持有银星煤业公司100%的股权。银星煤业公司负责银星一井、银星二井的开发建设。银星一井、二井位于国家重点规划开发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积家井矿区内,目前项目处于矿区规划和探矿权办理阶段。
银星一井:井田面积59.8平方公里,地质资源量79,190万吨,可采储量44,190万吨,规划生产能力400万吨/年。 银星二井:井田面积46.4平方公里,地质资源量23,410万吨,可采储量13,580万吨,规划生产能力180万吨/年。银星一井、银星二井开采条件好,建设及运营成本低,煤质优良,是优质动力、化工用煤。
二、银星煤业公司的探矿权
根据宁发改能源[2008]110号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确定了积家井矿区的开发主体为银星煤业公司。目前银星煤业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积家井矿区整体规划批复及探矿权的相关手续。
三、拟参与增资扩股的安排
近日本公司与宁夏发电集团签订“宁夏银星煤矿合资合作协议书”,基于银星煤业公司银星一井、银星二井的煤炭储量、产能、当前煤炭价格等因素考虑,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待银星煤业公司取得探矿权之后公司将支付6亿元,以增资扩股方式取得银星煤业公司45%的股权,届时宁夏发电集团将持有银星煤业公司55%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银星煤业公司45%的股权,本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可以按照同等市场价格优先购买银星煤矿投产后每年煤炭产量的45%。如银星煤业公司取得探矿权后双方将开始增资扩股,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等有关工作。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本公司的意义
银星煤业公司所属煤矿资源储量较大,煤质较好,可有效保障本公司在宁夏电源项目的煤炭供应。另外,随着国家铁路建设的提速,尤其是宁夏到中国东部地区的铁路陆续建成通车,可有效加快宁煤外运,将可进一步增大公司其它主要资产区域的煤炭供应。同时,合作开发银星煤矿可为本公司在积家井矿区开发其他煤矿打下基础,对本公司在宁夏煤炭项目开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