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9月16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9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2名董事办理委托,戴志康董事委托左兴平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梁润彪董事委托丁喜梅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贺占海董事长主持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追加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2009年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销售纯碱、烧碱、小苏打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000万元。
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润彪、丁喜梅回避表决。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追加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2009年公司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伊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销售甲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贺占海 、白颐(独立董事)、 孙燕红(独立董事)、戴志康、杨红星、梁润彪、丁喜梅,委员会主任贺占海;审计委员会委员马永义(独立董事)、白颐(独立董事)、孙燕红(独立董事)、左兴平、梁润彪,委员会主任马永义(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白颐(独立董事)、孙燕红(独立董事)、马永义(独立董事)、贺占海、杨红星、委员会主任白颐(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燕红(独立董事)、白颐(独立董事)、马永义(独立董事)、贺占海、丁喜梅,委员会主任孙燕红(独立董事)。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点召开,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8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9月16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9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苗慧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追加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2009年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销售纯碱、烧碱、小苏打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000万元。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伊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销售甲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8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十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以九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召开200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追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关于追加与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②《关于追加与鄂尔多斯市伊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09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 2009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凡出席公司200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续。
四、其他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39874
传 真:0477-8539935
联 系 人: 华阳 裴志强
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附: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8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目前根据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年初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将超过预计金额,同时有未预见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为此公司将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润彪、丁喜梅对与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国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设立时间:2004年11月29日
3、注册地: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管委会二楼216室
4、营业执照注册号:150112000000330
5、税务登记证号码:150116767869772
6、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关联关系:博源国贸与本公司同受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方。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09年6月30日,博源国贸资产总额71,931,151.3元,负债总额62,860,917.68元,应收款项总额15,426,175.81元,净资产9,070,233.62元,营业收入102,683,668.14元,营业利润-26,208.34元,净利润-154,736.3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9,832.79元。
9、博源国贸股东持股比例: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其他股东持股45%。
10、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国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碱湖试验站采购纯碱、烧碱、小苏打,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截止2009年6月30日博源国贸预付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货款219,407.72元, 与碱湖试验站货款全部结清,不会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
(二)鄂尔多斯市伊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化天然气”)
1、注册资本:300万元
2、设立时间:2007年11月26日
3、注册地:乌审旗乌审召镇
4、营业执照注册号:152727000002821
5、税务登记证号码:152727667333540
6、经营范围: 天然气管道输送;工业用天然气、甲醇、乙醇、甲苯、甲醛、二甲醚、煤焦油、氢氧化纳、硫化纳、盐酸、硫酸、氨及化工设备销售;化工生产技术服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机电销售。
7、关联关系:伊化天然气股东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9年7月14日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09年6月30日,伊化天然气资产总额67,208,916.21元,负债总额47,031,150.99元,应收款项总额26,277,225.49元,净资产20,177,765.22元,营业收入20,425,341.65元,营业利润304,589.36元,净利润221,399.9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60,075.22元。
9、伊化天然气股东持股比例: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伊化天然气发生的销售甲醇的业务为先款后货,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以不低于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向博源国贸销售纯碱、烧碱、小苏打;
2、公司以不低于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向伊化天然气销售甲醇;
3、公司与博源国贸、伊化天然气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作为定价依据。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属于正常业务范围。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鉴于博源国贸长期从事化工产品的销售与出口业务,有非常稳定的客户群和贸易优势,公司以不低于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向博源国贸销售纯碱、烧碱、小苏打,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在当前甲醇销售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向伊化天然气以不低于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销售甲醇,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客户,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