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9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应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要求,公司将对相关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拟担保企业名称及担保内容 | 贷款银行 | 担保额度 | 备注 |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工程类保函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2000万元人民币 | 连带责任担保 |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 5000万元人民币 | 连带责任担保 |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敞口银票、贸易融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 4500万元人民币 | 连带责任担保 |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及敞口银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000万元人民币 | 连带责任担保 |
上表所列融资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签署协议的有效期拟定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在该等额度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钱卫军,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止2009年6月30日,总资产176,483.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449.99万元,2009年度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91,848.3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46.20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县柯桥柯西工业区,法人代表:方朝阳,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主要从事铝塑复合板、多层复合板、涂层板的生产销售。截止2009年6月30日,总资产32,128.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30.28万元,2009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066.2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6.39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51666.04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议《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34)。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33)。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23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9-03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0月10日(周六)下午1:30
●股权登记日(和/或B股的最后交易日):2009年9月30日(周三)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开发区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0月10日(周六)下午1:30,会议签到时间为下午1:00至1:30。
3、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开发区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备注 |
1 | 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否 |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32 |
2 | 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 | 否 |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34 |
3 | 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否 | 详见2009年8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09-028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9月30日(周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集中登记时间:2009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程伟、张姗姗
联系电话: 0564-3631386
传真:0564-363138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23日
附件: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9-03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与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卫江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有积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关联方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议案》。公司将承接关联方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纪广场-红街工程”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根据公司与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2009年9月21日签署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公司承接的工程名称:世纪广场-红街工程,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4230万元人民币。因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的上述工程承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卫江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对表决进行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屠仁汉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朝阳先生,住所为六安市皖西路108号。该公司设立于2005年7月6日,取得注册号为3415000000258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85%。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854.04万元、净资产9988.95万元,2008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35.02万元,实现净利润135.02万元(均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世纪广场-红街工程”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423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本公司与六安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世纪广场-红街工程”的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交易价格: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预计的工程合同价款为423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交易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5、关联交易金额:预计4230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本公司工程承接的关联交易安排为正常工程承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将提高公司自身的规范运作水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告所指《建筑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