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伴随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高新技术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各国各地区证券市场发生了一系列深刻而重要的变化。在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迅猛的趋势下,我国证券监管国际合作不断扩大。
全球合作化趋势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交易的快速发展,各国各地区的金融相关度不断提高。虽然证券市场国际化为世界各国带来诸多好处,但也为金融风险在国际间的传递开启了方便之门。在这一背景下,证券监管再不单单是一个国内监管问题,而更是一个国际合作与协调的问题。
金融竞争加剧、汇率波动、国际短期资本流动,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的失误等,都可能直接引发一国甚至多国发生金融危机,金融风险可能立即蔓延,甚至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正常运行。上世纪90年代,英镑危机、日本泡沫经济破灭、东南亚危机、俄罗斯债务危机等频发,给各国各地区都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事实上,各国各地区开始更加注重健全金融体系,推行金融改革。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建立和完善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信心的制度。完善宏观经济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等。
在汲取经验后,金融监管的合作化成为必然的趋势。各国更加注重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和协调,运用国际资源提升防范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尤其是去年底以来的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合作的特点更加立竿见影。
合作共赢
中国证监会始终坚持循序渐进、互利共赢的开放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证券市场对外开放。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当前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实践亦证明,通过加强交流与协作,不同市场之间能够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国际证监会组织成立于1983年,其合作与协调的目标是打击和遏制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系统风险,防止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国际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中国证监会在1995年加入了证监会国际组织,并在1998年当选为该组织的执委会委员。
事实上,近年来,在证券市场国际化向纵深发展的同时,我国证券监管机构通过单边、双边和多边途经加强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与协调,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中国证监会自1992年10月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截至2008年8月,已相继与36个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40个监管合作备忘录。通过双边备忘录,中国证监会与上述监管机构在信息分享、跨境执法协助和经验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合作,促进了各自市场的健康、健全发展。
加强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一方面可以提高我国证券监管的效率,控制风险在国际间的传递,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我国证券监管的规范化、国际化、现代化。
面对各类风险,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仍需践行,证券监管国际合作也还需继续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可以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促进资本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融入金融全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