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3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14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9%,公司8名董事、4名监事、2名非董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杜淑明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推选赵树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4996万投票权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李少平辞去董事职务,推选韩长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996万投票权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刘林泉、陈鸿纶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股东推荐,选举翟新平、陈宝军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翟新平:14996万投票权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陈宝军:14996万投票权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关于继续为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支行提供总额3000万元贷款额度担保的议案》。
14996万投票权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黄伟民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