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规定,上述基金可以投资于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
二、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其特有的风险,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创业板市场投资的相关风险,本公司特对旗下基金投资创业板市场进行如下风险揭示,以下风险揭示并非创业板市场的所有风险因素。
1、规则风险:创业板发行上市、信息披露、退市等规则与主板市场存在差异,可能带来风险。如:创业板上市公司终止上市后可直接退市,不再像主板市场上市公司一样,要求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与主板市场相比,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类公司股票的基金将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
2、公司经营风险:创业板公司一般处于发展初期,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发展潜力虽然可能巨大,但经营风险较主板上市公司要大。
3、股价大幅波动风险:创业板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不稳定,股价可能会由于公司业绩的变动而大幅波动;而且,创业板公司流通股本小,股价相对容易波动和被操纵。
4、技术失败风险:创业板公司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进行投资,加强对创业板公司的调研,并严格控制风险,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