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09年9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09年9月23日13:30在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港一路1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9:30—11:30,13:00—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1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1,806,002股,占公司2009年9月17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5,580 万股的 59.5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8 人,代表股份 162,387,174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45.6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152 人,代表股份 49,418,828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13.8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新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806,002 股。其中:同意股份 210,290,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8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1,515,600 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6%;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29,642 股。公司关联股东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5、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6、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7、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10、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11、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12、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7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8.43%;反对股份 100,000股,弃权股份 6,144,9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7,23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7.52%;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6,736,1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4,9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3.22 %;反对股份 2000 股,弃权股份 9,054,3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806,002 股。其中:同意股份 202,749,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5.72 %;反对股份 2000 股,弃权股份 9,054,342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4,9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3.22 %;反对股份 2000 股,弃权股份 9,054,3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3,763,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1.09%;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10,205,724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53,969,642 股。其中:同意股份 44,9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3.2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9,065,842 股。公司关联股东港口公司、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806,002 股。其中:同意股份 202,7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5.72%;反对股份 2000 股,弃权股份 9,060,342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211,806,002 股。其中:同意股份 201,598,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5.18%;反对股份 2000 股,弃权股份 10,205,724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姜业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