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会董事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刘冬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指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姚志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在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姚志刚先生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依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姚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鉴于姚志刚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公司董事会将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正式履行职责。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姚志刚先生简历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姚志刚先生简历
姚志刚先生,1961年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香港招商局船务企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朝联企业/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务局计划财务处科长、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姚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认为姚志刚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推荐、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姚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正式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 吕广志
韩传模
李天力
股票简称:天津港 股票代码:600717 编号: 临2009-02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事宜进展
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4日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商反垄调一【2009】46号《经营者集中审查决定书》文件”。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显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951,512,511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1%)事宜,已获商务部反垄断局批准。
上述国有股转让事宜尚须获得商务部外资司和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截止目前,尚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