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21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9年9月24日在福州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召集,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4,2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借款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继续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及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借款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继续申请6,93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借款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9,88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及6,500万元人民币进出口贸易融资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借款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55%股权,法定代表人:郭建,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农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514.29万元,净资产为1,257.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89%;200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0,689.56万元,净利润74.35万元。“福日科技”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885.08万元,净资产为1,528.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14%,2009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5,959.24万元,净利润270.82万元。
截止2009年9月24日,本公司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4.24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担保余额为12,291.24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291.24万元人民币。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城南支行申请500万元人民币商业发票贴现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担保期限壹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配件”)系由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保德发展公司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7.40万元,本公司占其75%的控股比例。“福日配件”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村;法定代表人为卞志航,经营范围:生产变压器等各类电子产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境内分销)。
“福日配件”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922.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315.52万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8,574.37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831.92万元。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225.29万元,负债为3,380.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79%,2009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768.64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53.01万元。
截止2009年9月24日,本公司为“福日配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担保余额为12,291.24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2,291.24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于200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审批额度的议案》(有效期截止2009年12月31日),授权董事会对“福日科技”和“福日配件”分别在3,000万元人民币和4,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提供担保,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两项担保议案在该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