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董事彭日斌先生、路强先生、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及魏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彭日斌先生、路强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陈红女士、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谌光德先生及魏炜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肖静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我们审查了“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称变更为“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765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及陈清合并持有的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信”)5%的股份,并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签署相关协议;
海鹏信收购前、后的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 | 收购前比例 | 收购后比例 |
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 | 66.14 | 63.14 |
陈清 | 11.36 | 9.36 |
刘欣等14位自然人股东 | 22.5 | 22.5 |
长园盈佳 | 0 | 5 |
合计 | 100 |
海鹏信于1999年11月16日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2400万元,公司股东为深圳市长盈投资有限公司、陈清等15位自然人股东。海鹏信是深圳市政府认定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质量协会防雷电分会成为会员,国内著名防雷技术研发、SPD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已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和 ISO14001:2004 环境体系认证。公司目前拥有多项国家级防雷产品专利,凭借在防雷技术方面的优势,公司大部分产品均已通过 TUV,CE,UL等安全规范国际认证,并全部符合欧盟RoHS环保要求。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天馈防雷器系列,信号防雷器系列,电源防雷模块和电源防雷箱系列等四大系列上百个品种。
经审计,海鹏信2008年度总资产5296.48万元,净资产3772.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83.49万元。截止2009年7月31日,海鹏信总资产6229.7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824.77万元人民币,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95.57万元,净利润981万元。此次收购价格是以海鹏信2009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1700万元为基础,以9倍市盈率计算的。公司计划2009年申报创业板上市。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对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90万元对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长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浙江恒坤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签署相关资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09年10月12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审议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已经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09年9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会议参加人员:
A、截止2009年9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C、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事项:
A、登记时间:2009年10月9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9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B、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五楼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C、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09年10月8日)
D、委托代理人应于2009年10月9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E、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6)、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8868-8476、7828
传 真:0755-26739900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附件三:修改章程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09年9月3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出席人姓名:
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件三: 修改章程
一、将“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长园集团
公司英文名称:CHANGYUAN GROUP LTD.
简 称:CYG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长园集团
公司英文名称:CHANGYUAN GROUP LTD.
简 称:CYG
二、将“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8.642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87.7528万元。
三、将“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658.642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1587.7528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