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注意刷卡安全
2009年09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涂艳
⊙本报记者 涂艳
近日,信用卡在境内外被盗刷而得不到补偿的案件时常见诸报端,信用卡用卡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在本次上证报与新浪财经的联合调查中,我们发现持卡人中有超过六成拥有1-3张信用卡,随着国庆期间刷卡高峰的来临,持卡人对刷卡安全得多“留一个心眼”。
而对于刷卡消费方式,凭密码、凭签名和密码+签名作为最主要的三种方式各自拥有自己的使用群体。调查显示,多数人(39.7%)还是选择了凭密码和签名共同消费的方式。在面临卡片被盗刷时,大部分被调查者并不知道银行的48小时或72小时失卡保障是有诸多前提条件的。例如,某家银行信用卡条例规定:信用卡遗失、被窃、被抢夺或被抢劫,只要您选择的是“仅凭签名”消费方式,并未开通“消费凭密”功能,在挂失前72小时内发生的、因信用卡被盗用造成的刷卡消费损失,可申请由银行承担补偿。所以,如果是凭密码消费被盗刷,银行并不会负责赔偿。而在调查中,近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由银行和商家承担责任,认为由自己负责的仅占到四分之一。
另外,提取现金、拖延挂失时间和未在信用卡背后签名的失卡人也不会得到银行的失卡保障。故中国银联近日提示,“十一”长假期间更应该注意刷卡安全问题,任何情况下,持卡人都不可将密码告知他人,包括发卡机构或银行工作人员。对于卡片信息也要注意保密,信用卡密码及信用卡的号码、有效期、CVV2安全验证码都不可轻易示人。另外,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挂失,如果出现信用卡被ATM吞卡等异常故障时,要及时联系交易使用的银行卡发卡银行或所使用的ATM的机具银行;交易故障时持卡人要通过可靠途径联系相关机构,不可轻易相信受理机具上张贴的提示或告知。